吳光義

吳光義(),字方之,號行可,晚年自號覺庵,直隸廬州府無為縣籍泾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吳光義是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七名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中進士,授浙江仁和知縣。縣內事務繁重,他能當機立斷地處理。號卓異,与吴江令刘孟胥、秀水令朱上愚稱東南三令。三十七年(1609年)遷工部主事,調職方,督理山海關。該處的流民無家可歸,吳光義多方周旋,讓數萬人生存。

萬曆四十七年(1519年)升陝西神木參議,任內極力爭取犯鹽政事者由餉司管理,為邊疆的人造命,天啓元年(1621年)轉四川上川東副使,奢崇明作亂時他帶兵打敗賊人,並專心在納溪治餉,令士兵經常吃足,朱燮元視他為左右手一樣。

家族
曾祖吴昇。祖父吴尊,累贈南太常寺正卿。父吴廷弼,累贈南太常寺正卿。母曹氏。具慶下。弟光裕、光宇。娶郭氏。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嘉慶《無為州志》·卷十五·選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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