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思孝

姚思孝(),字永言,直隸徽州府歙县人,入扬州府江都县籍,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姚思孝是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進士,授庶吉士,遷任戶科給事中。張捷打算起用呂純如,他指出言呂純如涉及钦定逆案,不可起用;侍郎郭鞏因為逆案貶謫戍邊,同鄉為他訟冤,楊嗣昌在朝廷得知後駁回。不久姚思孝以進諫忤旨,被貶為江西布政照磨,移官南京國子助教,轉任南京太僕寺丞。

姚思孝回到扬州时,购地建康山草堂。

引用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傳第八
*雍正《江都縣志》·卷三·選舉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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