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賚明

高賚明(),字孟良,號見菴,廣東廣州府順德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高賚明是天啟元年(1621年)廣東鄉試舉人,次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新喻知縣,調任安福。縣民解下米包泊在河邊等候兌收,苦於損耗,他捐助興建城外行倉,讓縣民暫時貯存等待繳納,人們都認為方便。地方舊俗抓獲竊盜,就將賊人擲入蒙潭溺斃,不送到官府審訊。高賚明發現此事後,就定明此例當作擅殺處理,於是盜賊獲感化,三年內沒有發生盜竊案。魏忠賢摧毀天下書院興建生祠,安福縣內有復禮、復古兩間書院需要拆毀,高賚明高聲抗論,指出復古書院祭祀王守仁、湛若水、鄒守益等明朝大儒,拆毀就會得罪天下士人,要死也不敢做。經過竭力爭取,復禮書院得免拆毀的命運。之後他遷任河南道御史,因為提出意見被貶謫歸鄉,和陳子壯復修南園社,百官離散,但他依然跟從。次年(1656年)正月永曆帝一行到達安龍,二月就擢任他為工部右侍郎。滇京失陷後歸鄉,十分貧窮,只能吃用紙包的糠餌,可是他卻毫不在意,很快去世。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本紀第四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
*咸豐《順德縣志》·卷十·選舉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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