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报警,又稱報假案(),是一种欺骗紧急服务的骚扰策略。当事人通常会联系警方或其它紧急情况部门,虚构并不存在的紧急情况,将警察或其他紧急服务响应人员派往一处地点,以达到恶作剧或其它目的。假报警是危险和非法的,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包括人员伤亡,以及浪费宝贵的执法资源。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这种行为都可能违法。
法律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4條:
根據香港法例第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1條(2):
目前,根据虚假或恶作剧报告的情况和程度,可以《刑法》规定的按等级妨碍公务罪(不超过5年监禁或不超过60万韩元的罚款)和《轻罪处罚法》规定的虚假申报罪(罚款、拘留或罚款)处置。据即将施行的韩国《112基本法》,报假警将被处以最高500万韩元的罚款.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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