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民用航空局

菲律宾民用航空局 (CAAP; )是菲律宾的国家航空管理局,负责执行民用航空法规,以确保安全、经济和有效的民航运行。 该机构还通过其航空事故调查委员会调查航空事故。 其前身空运办公室是一个政府控制的政策协调的机构,隶属于交通运输部。

1948年6月5日,依據第224号共和国法令设立了国家机场公司,负责所有国家机场的管理和运营。

1947年10月,依第94号行政命令将航空局转移到新成立的工商部门,并更名为民航局(CAA)。

1987年4月13日,依第125-A号行政命令更名為航空运输局,由空中运输助理部长领导的航空运输局。

2008年3月4日,簽署2008民航管理局法,将航空运输局更换为民航局,这是个独立的监管机构,且具有准司法和准立法权力。

机构
飞机事故和调查调查委员会(AAIIB)是CAA的一个部门,為菲律宾的空难事故调查机构。

联邦航空局和欧盟的降级和其他争议
2008年1月17日,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 (FAA) 将菲律宾的评级从第1类下调至第2类,因其航空运输办公室未完全满足国际安全标准。随后,菲律宾航空公司 (PAL) 总裁Jaime Bautista表示将降低2008年的成長目标。 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便在降级后解雇了代理航空运输办公室主任达尼罗·迪马吉巴,并指定运输和通讯部长Leandro Mendoza担任ATO负责人。此外,美国驻马尼拉大使馆警告菲律宾的美国公民“对於ATO涉嫌錯誤操作航空业的'严重担忧',應不要使用菲律宾航空公司。” Dimagiba指责FAA降级是因为缺乏资金,声称ATO需要10亿菲律賓披索(1美元= 40菲律賓披索),约为25,000,000美元。

2010年4月1日起,欧盟根据联邦航空局的指导,禁止菲律宾航空公司飞往欧洲。亚洲时报报道,“欧盟大使 Alistair MacDonald 說道:〝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目前无法执行相关的安全标准,因此决定禁止在菲律宾获得许可的所有航空公司出現在欧盟空域,直到这些缺失得到纠正。〞

2010年6月19日,CAAP维护的马尼拉机场重要导航设备失灵。飞机用于往返机场的甚高频全向信标因大雨而停止運作,并且没有可用的替換設備,必须从另一个机场拆借。

参看

  •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列表

參考資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