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鳳起

包鳳起(),字際霞,河南南陽府南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包鳳起是天啟七年(1627年)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進士,授戶部主事。供餉到邊疆,他親自分發;事發後,剩餘資金都回歸公帑。朝廷商量崇文門剩餘輸入大府事例,讓他轉吏部,但沒有事例援引,因此移官職方司。其時承平日久,禁軍士兵大多被閹黨偷偷霸占,包鳳起大力查清,淘汰假冒和虛報的幾萬人,以個月省下糧餉六萬多。都城多盜賊,他親自為巡查緝捕,不久升為協職方司事,惟他謝絕請託,嫌棄交際,被貶謫重慶檢校,在吏部尚書、兵部尚書奔走下很快恢復原官;包鳳起在職方司任官六年,每次有大計,都力排眾議,親身任用,人才都奮勇爭先。李瘦子率眾數萬,計劃謀奪湖廣,窺視南京,他決定肅清李瘦子,外任武昌副使;到任後,微服輕舟進入賊人巢穴,偵查虛實,帶領軍隊剿滅李瘦子,斬殺敵寇萬餘人,於是亂事平定。

隆武帝繼位,以包鳳起在潛邸舊恩,召任武選郎中,依附何吾騶,擢升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巡撫應安;金堡上疏爭論,隆武帝不聽。福京淪陷,他在永曆五年(1651年)歸鄉,授徒以自給自足,幾年後去世。

參考文獻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
*康熙《南陽縣志》·卷五·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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