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负责森林消防事务的直属机构。该局负责指导全国森林消防工作,管理国家综合性森林消防队伍,担负着全国1.65亿亩森林草原的执勤和防灭火任务。
历史
1948年,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为组织护林武装由》,通令组建合江、龙江、松江、吉林省护林队等四支武装护林队,清剿林区散匪,保护林区作业安全。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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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 [http://www.slfh.gov.cn/Default.aspx 中国森林防火网]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1024233648/http://119.china.com.cn/ 中国消防在线]
参见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 应急管理部北方航空护林总站
** 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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