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hans:;zh-hant:;}-
中缅南段未定界也称作滇缅南段未定界,是历史上清朝与英属印度帝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缅甸联邦时期滇缅边境的一段未定国界,起讫点为南帕河与南定河汇合处至南马河与南卡江汇合处,全长308.192公里。未定界位于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掸邦之间,涉及现在中国沧源、澜沧、西盟、孟连四县与缅甸户板、迈莫、班歪、纳潘、迈芒、邦桑六镇区的国界。近代意义上的“边界”是建立在两国划界条约或相关国际条约基础之上的,中缅南段未定界问题在签订《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后出现,由于条约本身的缺陷造成争论,属于“位置性的边界争端”(Positional Boundary Disputes)。双方政府曾多次谈判并勘界试图解决边界问题,在1941年中国抗日战争需要援助之机,划定了“一九四一年线”(即1941年线,也称伊斯林线)。因日军在缅甸战事节节取胜,该段边界仍然未能实地勘划。1956年,中国放弃了未定界中的领土诉求。1961年10月13日,中缅两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中国对晚清和民国时期的中缅边界条约基本予以承认,放弃猛卯三角地主权,换回“一九四一年线”以西的班老和班洪,具体位置并不明确,早期也未曾签订边界条约。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云南巡抚陈用宾在腾越厅一带设置了云南八关以控制关外诸土司、防缅内侵,明清交替之际中缅疆界也大致稳定在了云南八关一带。早期滇缅边界的界定仅是一些“点”和“面”,不存在真正意义的“国界线”。甚至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编印的内部资料《中国缅甸边界历史简况》中提到,“缅甸原为中国属国,中缅本无界务可言”。此外,因元明清时期中缅之间时常爆发争夺边地土司的战争,中缅边界也具有相当的伸缩性与波动性。
中缅关系
明朝初期在缅甸境内及云南边境设立了南甸、木邦、缅甸、车里等土司府,后来缅甸东吁王朝势力强大,16世纪中期开始吞并周遭政权,使得掸族地区成为缅甸的附庸。至万历末年,明朝的三宣六慰中只剩车里一个宣慰司和南甸、干崖、陇川三个宣抚司未被吞并。缅甸的北侵也使得中缅边界南段属中国的耿马、孟定、孟连、车里等土司产生动摇,虽然明朝及之后的清朝又恢复了对这些地区的控制,但是向缅甸政权进献花马礼的封贡体系却遗留下来,后来在中英议界中,英方也曾以“车里、孟连曾经入贡缅甸”为由提出领土要求。乾隆朝清缅战争之后,中国朝廷一度恢复对木邦等土司的统治。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缅甸贡榜王朝波道帕耶遣使贺乾隆八十大寿,请求开关通商,为清朝藩国,定十年一贡。1793年,清朝正式承认木邦属于缅甸。
中侧边地
南明在磨盘山之战败北后,李定国率部抵达中缅边界一带寻找出走的永历帝,期间在班老创办茂隆银厂。乾隆八年(1744年),吴尚贤入主茂隆银厂,说服班老王蜂筑内附清廷。清朝时期,阿佤山区分为孟定、耿马土司管辖的北部“葫芦地”和孟连土司管辖的南部“莽冷地”,乾隆朝后莽冷地各部落脱离孟连土司独自发展,形成了孟连土司与莽冷地之间的南锡河-南卡江界线。清朝后期,班洪成为“葫芦地”最有影响力的部落,1891年清廷封班洪部落王胡玉山为“世袭班洪总管土司”,管理上葫芦各部),镇边厅的西部边界后来成为了中缅南段未定界。
缅侧边地
1885年8月第三次英缅战争后,英政府吞并了上缅甸,中英两国从此有了滇缅边界的领土纠纷。同在1886年,阿佤山区的“下莽冷”投英。1890年,英国派出勘察队探查中缅交界区域民情,将上葫芦大部分地区划为英属缅甸势力范围,并曾引诱当地部分佤族头人投英。1891年,在木邦的说服下,果敢投降英缅。随后曾纪泽卸任回国,仅与英外交部互书节略存卷,未缔结成条约或协定,该交涉结论尚未定局,因而后来的《缅甸条约》中没有载入这一事项。1886年7月24日,庆密亲王奕劻与英国外交官在北京签订《缅甸条约》,清廷承认了英国在缅甸的权利,并对边界做出了规定“中、缅边界应由中、英两国派员会同勘定,其边界通商事宜亦应另立章程”,当中没有明确的界线协议。自此开始中缅边界始见于国际章约。1885年英国取得殖民战争的胜利后,用了数年时间镇压上缅甸、中缅边境、掸邦各地以及印缅边境的起义暴动;签订《缅甸条约》后,清政府在西南的事务侧重于勘划中法滇越、桂越边界,因此中英联合会勘中缅边界的条款一直未能付诸实质。
1894年条约
1890年薛福成出任驻英公使后,才提起清政府对中缅边界问题的重视,再次开启谈判。由于时隔数年,曾纪泽与英外务部达成协议的潞江以东掸人之地多已被暹罗占据,考虑到即使归属中国也难以有效控制,因此薛福成不再将潞江以东之地放为滇缅界务谈判的重心,转而索求伊洛瓦底江上游的“瓯脱之地”。1894年3月1日,英、法、意、比四国钦差大臣薛福成与英国外交大臣罗斯伯里在伦敦签署了《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中国方面在中缅界务北段作了较大让步,作为交换英国在中缅界务南段方面有所收敛,撤销了一度对车里司、孟连司、镇边厅等地提出的领土要求。1894年签订的条约规定,在南段边界中国拥有车里、孟定以及科干(果敢)的主权。《续议条款》的第三条涉及阿佤山区的中缅边界,但条约含混,仅指出了边界的大致走向,且有诸多的矛盾。例如条约中边界经纬点与界山及界河位置的矛盾,三个经纬点全在中国境内、山名与实际位置的矛盾、自然界线与政区界线的矛盾等,导致勘界难于落实。
1897年条约
中日甲午战争后,在法国“干涉还辽”有功的要求下,清廷将湄江以东的勐乌、乌得划归法国。英国以此认为中国违反《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第五条之规定,单方面宣布废止《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1897年,李鸿章与英国驻大清国公使窦纳乐签订了《续议缅甸条约附款》,中缅南段界略有变动,然而并未修正前序条约关于阿佤山区中缅边界的错误。1894与1897年的两个条约划定了北纬25度35分尖高山以南的中缅边界走向,但是由于阿佤山区段条约文本内容上的缺陷,勘界时发生纠葛而久悬不决,形成“中缅南段未定界”。
中英第一次勘界
1897至1899年间,清政府先后三次派员与英方会勘滇缅边界,南帕河与南定河汇合处至南马河与南卡江汇合处的阿佤山区段因情况未查明,没有堪划。1898年,英方派遣进入澜沧、西盟调查,自行划定了一条红线,即“斯科特自划线”(也作“司格德线”),将公明山、班洪、班老、勐董、大蛮海、西盟等整个南卡江划归英国。
1899年,中方委任迆南道陈灿和临元镇台(总兵)刘万胜为勘界委员,率队于同年12月1日抵达户板,与英方委员斯科特堪办阿佤山区的滇缅边界段。首先中方以先前薛福成的中文草图为据画一条黄线(即刘陈线),请照划界;英方不允,另作一红线(即斯科特线)。双方对边界走向产生分歧,但仍议定上葫芦归中国,下葫芦属英国。实地勘查时,曾在南帕河与南定河交汇处垒石三堆作界桩标记。1900年2月9日,英方勘界委员烈敦在勐董赶集,强拿售卖的黄果,并打死索要货款的卖主,被周围佤族及傣族围殴,致一名英方卫兵死亡,是为“黄果事件”。这也使得英方勘界委员在红线的基础上做出让步,另画一条绿线;中方做出相应让步,以蓝线标绘。勘界至勐马时,斯科特推翻先前让步的绿线,要求仍以红线划界。为了使勘界得以继续,清政府外务部拟最后一让步线,以紫线标绘。英方亦未采纳紫线的提案,中英第一次勘界以拟画“五色线”而告停。
义和团运动爆发后,中缅边界问题被搁置。1904年3月28日,英政府照会清外务部,指责刘、陈使用的汉文界图为谬误之图,并要求再度会堪边界。
班洪事件
背景
1929年,云南省政府农矿厅长缪云台委托美国工程师卓柏(Draper)到班洪一带勘察矿务,在炉房发现铅银矿。1933年5月,云南昆华民众教育馆馆长陈玉科编写了《云南边地问题研究》一书,当中记载了李景森的《班洪炉房银厂开发计划》,然而该文并未引起兼任富滇银行行长缪云台的重视,英国驻昆明总领事馆却高度关注此事。
经过
1933年10月27日,缅甸公司(Burma Corporation Limited)向英缅政府提出申请,希望派出小股军警保护矿业工程师前往阿佤山以西地区勘察矿产。由于矿地位于第一次勘界中国政府主张的刘陈线以西地区,英政府很快批准了申请,同时要求勘察队所有行动不能越过刘陈线以东,如需在刘陈线以东勘察则必须在行动前向印度事务部请示,于1月24日抵达炉房,其后又有一批英方人员进入炉房地区,英方兵力达到1,000多人。2月8日开始,班洪诸部落与英方及支持英方的永邦等部爆发冲突,班老部落被英军攻破烧毁,班洪得到了来自云南第二殖边督办、镇康县、勐角董土司、昆明民间团体等政权及组织的物质援助。5月15日,由龙云与杨益谦谋划、景谷县盐商李占贤自费组建的“云南西南边防民众义勇军”成立,共1,400人,义勇军于24日抵达班洪边界,29日开始反击英军,攻下炉房银矿。英军处于不利地位,遂向国民政府提出交涉,战争被转入外交途径解决,中国将事件交给国际联盟裁定。
收尾
中方对于炉房与刘陈线的相对位置和英方看法不一致,英方用刘、陈二人的地图,表明自己并未入侵中国边界,佤族与义勇军的反击已侵入英国领土;中方则从文字“以帕唱山东班洪所管之永邦等寨归中”出发,认定英方已侵入刘陈线以东地区。在班洪王与云南地方政府看来,历史上炉房与中国关系密切,班洪、永邦等部落从未臣属于缅甸,英军进占炉房是入侵行为。班洪事件爆发时,正值国民政府内部政治斗争时期,边疆各地动荡,不愿扩大中英之间的矛盾,遂命令西南边防民众义勇军撤退并解散,要求中英两国再次联合勘界,重新划定中缅未定界,以避免边界冲突再次发生。英缅政府的计划原本是在尽可能避免冲突的情况下探测炉房矿产的开采价值,结果双方爆发军事冲突,矿产的勘查结果并不理想,英方也同意趁此解决未定界问题,以防地方佤族的扰乱,实地查明,并绘于地图上。
第二职责:如发生彼等认为基于互让,对于约定界线应作局部修改之各项问题,如原约第六条所指明者。委员会应根据彼等实际视察之情形,报告各关系政府留待考量。
具体经过
1935年12月1日,勘委会双方人员及中立委员在户算会合,着手勘界。1936年11月,因大蛮海头人拒绝中方勘界人员通过该部测绘其以西各地,中方宣慰遭拒即与大蛮海部爆发冲突,大蛮海投降并同意归附中国,部落头人作为中方证人出席了后来的勘界会议。此事在1937年4月被曝光,中立委员伊斯林因而认定大蛮海历史上不受中国管理。
会勘中,英方注重“首要任务”,实勘近似于“斯科特线”的“条约线”;中方则注重“第二任务”,力争政治、地理名称的归属,争取“修改线”。勘委会以1897年条约规定的三个经纬点(同1894年条约)为分界,分为四部分勘划。南定河北岸至经纬点A段,中立委员支持中方意见,使条约线向萨尔温江方向突出,该线整体上与斯科特线非常接近。经纬点B至C段,中立委员支持英方观点,条约线自B点沿山脉向南直至C点,与斯科特线大致吻合。此次勘界行动推翻了1899年第一次勘界作为界桩标志的三堆垒石,将户板、户算、班个1,250平方华里、班洪西部750平方华里、勐角董土司以西1,500平方华里、募乃800平方华里、西盟、黎梭、新厂、勐梭7,500平方华里、冷坎八万2,000平方华里区域无条件划归中国。然而边界争议依然存在,班老管辖的炉房等村寨900平方华里、勐董以南公明山区绍兴、绍帕、塔田、完冷、大蛮海等部落7,500平方华里区域仍为归属未定区,班老王-{}-后裔达监向勘界委员会展示其先祖蜂筑与吴尚贤开办茂隆银厂时的木刻信物,证明滚弄江以北属中国领土。1936年1月25日,发表《卡瓦十七王敬告祖国同胞书》和《致中英勘界委员会主席伊斯兰先生的公开信》,向中立委员会表明自己对边界“坚持以民族自决”的立场,并要求以怒江为界。而据云南大学学者陈力研究,地方部落亲华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地缘政治现实决定的,富滇银行李景森在1933年与班洪各王已经签订了开发炉房银矿的合同;而英方插手班洪部落内部权力斗争,大力扶植与班洪王不和的班洪幼王,无意笼络班洪现政权,倾向于另立傀儡政权。在与英国为敌的情况下,中国是班洪王能够引借的救援。]]
滇缅铁路
滇缅铁路的修建计划早在19世纪30年代即被英驻印军官斯普莱提出,20世纪初英国加快了滇缅铁路的修建计划,曼德勒—臘戍鐵路在1903年从曼德勒延伸到腊戌。抗日战争导致中国物资短缺,国民政府决定修筑滇缅铁路。1938年9月在昆明成立滇缅铁路工程局,决定以祥云为中间站,分东西两段同时施工,最终接通缅甸腊戌的铁路,计划在1942年通车。由于滇缅铁路的选址将穿过或非常接近中缅边界南段争议区,英方希望能先行解决中缅未定界问题。1941年2月17日,英国驻华大使卡尔致函中国政府,明确表明了英方在滇缅铁路问题上的态度及条件。
划定“一九四一年线”
1941年6月18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宠惠与英国驻华大使卡尔在重庆正式换文(常称“滇缅南段界务换文”),划定“一九四一年线”,基本按照1937年勘界委员会确定的条约线为基础划定。南段大部分仍依原孟连土司与“莽冷地”之间的南卡江为界,北段却将归属未定区南大、炉房、班老、永邦等地以及明确归属中国的户板、户算、班个1,250平方华里区域划归英国,自此阿佤山区72%的地区归属缅甸,班洪部落辖区分属两国。此外,中国争取到了投资炉房山脊东侧3到6英里范围内任何英方矿业公司不超过49%资本的权利。而朱昭华提出了新锐的观点,自1940年10月重开滇缅公路后,几乎不存在再次关闭的可能,因此国民政府做出让步的真正原因是滇缅铁路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对待边界的政策是暂时维持边界现状,待条件成熟再行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毛泽东提出了“一边倒”、“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三大外交方针,实际上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原国民政府签订的一切条约和协定都应由中央人民政府加以评判决定承认、修改、重审亦或废除。中方最初并不承认“一九四一年线”的合法性。
1954年6月29日,在缅甸访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与缅甸总理吴努于仰光举行第二次双边会谈,吴努首先提出解决边界问题,双方发表《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宣布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解决中缅边界问题。12月12日,中缅发表关于通过正常外交途径解决边界问题的联合声明。
黄果园事件
1950年初,在滇南战役中失利的中华民国国军由將領李弥率部退入“一九四一年线”西侧;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为防止国军袭扰,约5,000至10,000兵力的部队进入了缅方境内并驻扎下来,时值缅甸内战无暇顾及阿佤山区。1955年11月20日,缅军向“一九四一年线”推进时遭遇中国军队,双方发生冲突,是为“黄果园事件”,一度在缅甸国内引起反华浪潮。国际社会出现“中国侵缅”的舆论,美国甚至支持东南亚条约组织成员国进行军演予以回应。黄果园事件的发生及后来“蘇聯入侵匈牙利”,也使得缅甸政府对中国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诚意愈加怀疑,缅方一度担心中国会上演东南亚版的“波匈事件”。
举行边民联欢大会,图为两国总理周恩来与步入会场]]
冲突发生后,中缅政府多次互换照会,缅方希望中国承认“一九四一年线”并将军队撤回国内。1956年3月,中国中央初步决定可以从双方军队的当前驻地分别后撤相同的距离,后遭到中国驻缅使馆、云南地方政府及当地佤族部落的反对。5月20日,周恩来致信吴努,表示“一九四一年线”是国民政府与英政府划分的边界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这一条边界线是有困难的”,希望暂时维持现状。8月,缅方向中国提出,中国军队撤出“一九四一年线”以西是双方边界谈判的基础,并坚持“南段的边界已定”的观点。
10月22日吴努访华,与周恩来会谈后发表公报称,从11月底起中国军队将撤出“一九四一年线”以西地区,缅方也将撤出北段未定界的片马、岗房、古浪,缅方亦同意在解决边界问题前军队不进驻南段的争议区处理。双方在11月底开始撤军。中方在南段未定界撤出地区的面积为1,300平方千米,覆盖人口7万。
中缅双方达成撤军的共识,标志中国接受了“一九四一年线”。中国方面,许多政协委员认为“一九四一年线”是英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并对中方承认该线提出疑问,周恩来从法理角度代表中央作出了回答:
谈判阶段
1956年中国放弃在未定界中的领土诉求后,中缅关系得到改善。1957年3月底,周恩来与吴努于昆明的会谈上表示:考虑到有一条对缅甸很重要的公路通过勐卯三角地区,中国政府不准备收回它,而希望以此交换“一九四一年线”划归缅甸的班洪和班老两个部落的辖区……如果缅甸政府同意中国政府的调整建议,中国政府愿意把属于中国方面在一八九七年永租给英国管辖的勐卯三角地区,永久的移交给缅甸联邦,成为缅甸联邦领土的一部分。。1958年下半年,由于缅甸国内局势动荡,边界谈判暂停。
1959年6月4日,缅甸新总理奈温向中国提出新的边界方案,用班洪、班老地区62平方英里土地交换勐卯三角地。这是缅甸方面第一次确认同意以勐卯三角地交换班洪和班老地区;缅甸则受到中印事件的影响一度对解决中缅边界持消极态度,并希望中国做出更大的让步。
签订条约
1960年1月25日,奈温访华并与周恩来举行会谈。《协定》的第二条第三和第四款、第三条涉及中缅边界南段未定界问题:
1960年10月1日,两国全权代表周恩来和吴努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条约建立在《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的基础上,除肯定《协定》所商议的事项外,对中缅边界另有细化补充。
中国最初主张缅甸归还的班洪、班老地区总面积为86平方英里,缅甸实际归还的面积比这要小(73平方英里),因为当时缅甸孟密至八莫的新公路即将建成,即使中国收回勐卯三角地也不会对缅甸掸邦与克钦邦之间的交通造成问题,考虑勐卯三角地并无物产出产,班洪、班老却有丰富矿产,中国方面也做出了退让。
中缅勘界
1960年2月5日,中共云南省委成立“边界问题领导小组”,着手勘界准备工作。6月27日,中缅边境联合勘察会在仰光成立,中方首席代表是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姚仲明,缅方首席代表是副总参谋长准将,双方签订《协议事项纪要》,组建联合勘察队,其中第二队负责南段未定界的勘查工作,队下又分六个小组。
六个勘察组中,第一至第四勘察小组负责沧源段边界的勘划;3月16日,完成孟连段184至203号界桩的勘察和竖立;5月16日,完成沧源段145至177号界桩的的勘察和竖立)。
后续
1960年11月22日至1961年2月9日,为保障中缅两国勘界工作的正常开展,应缅甸政府请求,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两次出境入缅作战,与缅军围剿中华民国国军残部“云南人民反共志愿军”,发动中缅联合勘界警卫作战,摧毁了国军在江拉的反共基地。厦门大学学者范宏伟认为,缅甸国军残部问题的解决是中缅边界问题解决的“最大副产品”之一,前往班洪和班老举行交接仪式,同时对“一九四一年线”的骑线村寨签字交接。1961年10月13日,缅甸总理吴努访华,与周恩来在北京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条约正式规定了边界走向、界桩位置、界桩维护管理问题等事项,标志中缅边界问题最终彻底解决。
1957年,沧源县政府在班洪部落的中国侧成立班洪区工作委员会;1961年6月12日,沧源县政府在回归中国的班老部落成立班老区工作委员会,两区在1988年的云南省区乡体制改革中改置为班洪乡和班老乡,此外班洪乡的西北部地区于1971年析出,成为今芒卡镇。
时至今日,由于自然和人为等原因,边界上的部分界桩可能被移动或损坏,有的界桩方位物也有了一些变化。根据1961年《中缅边界议定书》的规定,双方应每五年对边界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实际中缅边界第一次联合检查是在1984至1985年进行的,1993至1995年进行了第二次联合检查。1989年3月,盘踞掸邦东部山区的缅甸共产党垮台,鲍有祥、彭家声、林明贤等前缅共武装各自控制边境地盘,原中缅南段未定界缅方一侧成为鲍有祥所管佤邦的辖区,而中缅边界则基本依据两国政府的协议,没有因为边界问题发生过武力冲突。
参见
- 中缅边界
- 中缅北段未定界
- 猛卯三角地
- 中缅关系
- 中华民国与缅甸关系
- 班洪事件
- 滇缅铁路
- 班洪
- 班老
- 中英缅甸条款
- 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
- 续议缅甸条约附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
注释
资料来源
参考文献
书籍
边疆史专著
*
*
*
地方史专著
*
*
*
*
*
*
*
*
*
*
国际关系史专著
*
*
*
*
*
*
*
其他专著
*
*
*
*
*
*
期刊
未定界综述研究
*
*
*
*
*
班洪事件与“一九四一年线”研究
*
*
*
*
*
*
*
中缅边界谈判研究
*
*
*
*
*
*
*
*
*
*
*
*
*
*
*
*
*
其他研究
*
*
*
*
学位论文
*
*
*
延伸阅读
- [http://book.ucdrs.superlib.net/views/specific/2929/bookDetail.jsp?dxNumber=000006163329&d=4800A26CC61913071D94AE3D8020CAEF&fenlei=040903090104 《中缅边界问题研究——以近代中英边界谈判为中心》]
外部链接
*
*
*
*
*
*
*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