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莊(),字寅中,武功右衛(在今河北正定縣)軍籍,陝西華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會試第九十七名,三甲第十八名進士。同年官山東章丘縣知縣。擢刑部主事,歷署郎中,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改任江西道監察御史,陞山西太原府知府。十三年二月升浙江右參政,十六年十月升河南右布政使,晋左布政,嘉靖三年(1524年)六月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八月改巡撫河南,四年六月命回院管事,六年九月以李福达案被罢免。
家族
曾祖劉德;祖劉聚;父劉庠,前州同知。母陈氏。具庆下。兄劉文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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