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列表为荷兰驻中國(清朝、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任大使名录。
历任荷兰驻华大使
荷兰驻清朝、中华民国公使(1872年-1943年)
1872年,荷兰开始派遣驻华公使。1913年10月6日,荷兰承认中华民国。1943年2月15日,两国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
荷兰驻中华民国大使(1943年-1950年)
1943年2月15日,两国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1950年3月27日,荷兰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撤销与中华民国政府的外交关系。28日,中华民国政府宣布撤馆。
荷兰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办(1954年-1972年)
1950年3月27日,荷兰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但不急于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1954年11月19日,经过建交谈判,两国建立半官方的代办级外交关系,互设代办处,互派代办。1972年5月18日,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
荷兰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1972年-1981年)
1972年5月18日,两国升格为大使级外交关系。1981年5月11日,因荷兰对台军售,两国降格为代办级外交关系,大使馆改称代办处。
荷兰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办(1981年-1984年)
1981年5月11日,因荷兰对台军售,两国降格为代办级外交关系,大使馆改称代办处。1984年2月1日,两国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荷兰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1984年至今)
1984年2月1日,两国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附:荷蘭駐臺灣代表(1981年至今)
参考资料
参见
*中荷关系
*中華民國—荷蘭關係
*中国驻荷兰大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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