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庭光(),字本谦,河南河阴县(今屬滎陽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河南鄉試第三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會試第二百七十六名,二甲第十一名进士,授兵部職方司主事,歷官光禄寺丞,正德九年(1514年)二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十月改驻饒州,十二年二月升應天府府丞,十四年七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视浙江兼南直隶徽州等处地方,十六年五月提督漕运,七月改巡抚四川,嘉靖二年(1523年),因被巡按四川御史杨材、兵科给事中张原弹劾“贪暴殃民”,罢官回鄉。嘉靖四年(1525年)九月,被盜賊所殺。
家族
曾祖許祥。祖許敦,州判官。父許慶。母韓氏。重庆下。弟庭槐、庭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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