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名(称)(英文:conserved name;拉丁文:nomen conservandum,缩写:nom. cons.),是指一些因为历史原因,受到命名法规的特殊保护,而不会因命名法规的其他规定遭到废弃的特殊學名,《国际动物命名法规》与《国际藻类、真菌和植物命名法规》都有此类规定
在命名法规的「词汇表」(glossary)中,conserved name 被定义为:
: 一个原本为不可用名称或无效名的学名,通过委员会的全体授权,移除相关的障碍,使其能够作为一个有效名称使用,这样的名称叫作保留名。。
注釋
參見
*遺忘名(保護名)
*疑難名
*裸名
*替代名(新名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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