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是日本的國務大臣。為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之一。通稱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大臣

概要
政策統括官(沖繩政策擔當)、內閣府沖繩振興局、北方對策本部所在的中央合同廳舍第8號館]]

為日本內閣府的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之一。主要負責沖繩政策與北方領土政策。

具體上,職責包含沖繩縣各問題的對應、沖繩縣基礎建設整備、沖繩縣振興開發、業務、沖繩縣土地位置邊界明確化等相關政策。另還負責北方地域各問題的對應、北方領土問題的啓發、北方地域舊住民的援助措施、日本本土與北方地域的身分證明等文件製作、日本本土與北方地域之間的問題連繫、斡旋、處置等相關政策。

內閣府負責沖繩政策的組織有內部部局所屬組織,與內部部局沖繩振興局、地方支分部局、審議會等沖繩振興審議會等。

依據內閣府設置法,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同時就任北方對策本部長。北方對策本部長是北方對策本部首長,總管北方對策本部事務。另外,若有需要,可請求相關行政機關首長提出資料、陳述意見等進行合作。

沿革
隨著中央省廳再編,2001年1月6日成立內閣府。原總理府外局沖繩開發廳等管理的沖繩政策移交給內閣府。之後的各內閣仍維持「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大臣」作為沖繩政策與北方領土政策的特命擔當大臣。

2003年9月22日成立的第1次小泉第2次改造內閣將職稱改為「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由眾議院議員茂木敏充出任。該職位持續至今。

名稱
任命分為三階段。首先是「任命為國務大臣」,接著對該國務大臣「任命為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另外,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為止是稱為「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大臣」。

歷代大臣

  •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由於任命多人,通常不會以任數表述。但本表為了方便閱讀而加上任數。
  • 沒有人事令的留任不計載就任日。
  • 黨派為就任時或內閣成立時的所屬政黨。
  • 第1次小泉第1次改造內閣以前稱為「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大臣」,由於法律上為同質職位,因此一起表列。

註釋
相關條目

  • 國務大臣
  • 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
  • 內閣府
  • 北方領土問題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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