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繩振興局

沖繩振興局()是日本內閣府的內部部局之一,負責沖繩縣的產業振興。

概要
以1972年5月15日沖繩返還為契機,日本政府設置掌管沖繩振興開發計畫的沖繩開發廳,其長官由國務大臣出任,為。內部部局有總務局與振興局。總務局除了負責官房事務,還負責擬定沖繩振興開發計畫與監督。振興局負責與各省廳協調沖繩振興開發計畫個別事務。

2001年1月6日中央省廳再編後,沖繩開發廳與經濟企劃廳等整合成為內閣府的內部部局沖繩振興局,為內閣府的地方支分部局。依法規定,內閣府本府內的沖繩相關部局(政策統括官(沖繩政策擔當)、沖繩振興局、沖繩綜合事務局)及北方對策本部由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的沖繩及北方對策擔當大臣負責。

組織

  • 沖繩振興局

** 審議官
*** 總務課
**** 事業振興室
***
**** 新大學院大學企劃推進室(沖繩科學技術大學院大學)

  • 政策統括官

沿革

  • 1952年(昭和27年)4月,依駐日盟軍總司令要求,日本政府在琉球群島那霸與奄美大島名瀨設置聯絡事務所及出差所,作為與美方機構聯絡的機關,同時總理府設置附屬機關南方聯絡事務局,為聯絡事務所的上級機關。同時小笠原諸島等相關事務也由該局掌管。
  • 1953年(昭和28年)12月,隨著奄美群島回歸,廢止名瀨的出差所。
  • 1958年(昭和33年)、南方聯絡事務局改組為特別地域聯絡局,為總理府的內部部局,並增加北方領土相關事務。那霸日本政府南方聯絡事務所成為總理府的附屬機關。
  • 1968年(昭和43年)5月,那霸日本政府南方聯絡事務所更名為日本政府沖繩事務所,負責美國民政府的協議。另外,同年6月小笠原諸島回歸日本,小笠原相關事務改由自治省管轄。
  • 1970年(昭和45年)5月,原來的特別地域聯絡局擴大組織,成為新的總理府外局。沖繩·北方對策廳設立沖繩事務局取代原來的日本政府沖繩事務所。
  • 1972年(昭和47年)5月,隨著沖繩回歸,沖繩·北方對策廳廢止,成立總理府外局沖繩開發廳。在沖繩縣設置地方支分部局沖繩綜合事務局。另外,原來沖繩·北方對策廳所管之北方領土相關事務由新成立的總理府機關北方對策本部負責。
  • 2001年(平成13年)1月,中央省廳再編,沖繩開發廳與內閣府整合,沖繩綜合事務局成為內閣府的地方支分部局。

歷任沖繩開發廳長官
沖繩開發廳長官()是日本已廢除的國務大臣。負責沖繩相關政策。

;歷任長官

  • 佐藤內閣的山中貞則至中曾根內閣的中西一郎為止共14任長官是由總理府總務長官兼任。
  • 中曾根內閣的古賀雷四郎至小渕內閣的井上吉夫長官共20任長官兼任北海道開發廳長官。因此媒體有時也將兼任兩職位的國務大臣稱為北海道·沖繩開發廳長官。

沖繩開發事務次官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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