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震局

陕西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陕西省尚无专门的地震工作机构。1953年,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在西北大学园内始建陕西境内第一个专业地震台站,1954年元月,正式投入观测。1966年,原中国科学院兰州地球物理研究所在陕西省境内相继勘选,建立了临潼、商县、华县、汉阴、汉中、耀县、乾县、延安、宝鸡等九个地震观测台站。

1970年3月17日至21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生产组在西安召开了陕西省首次地震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同年8月1日正式成立了“陕西省地震工作队”,10月成立了“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工作小组”,下设地震办公室。为了适应迅速发甓的地震科学事业之需要,加强对全省地震工作的领导,1976年11月成立了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地震局。1977年10月,原陕西省地震队整建制地划归陕西省地震局。1986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为加强对全省地震工作的领导。将原陕西省地震工作小组改为陕西省地震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陕西省地震工作队于1970年8月1日经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对外办公。1971年5月陕西省地震工作队更名为陕西省地震队、1980年,改为陕西省地震局。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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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震局机关设9个处(室):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 发展与财务处
  • 人事教育处
  • 监测预报处(科学技术处、外事办公室)
  • 震害防御处(市县工作处)
  • 应急救援处
  • 纪检监察审计处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陕西省地震局下设6个处级事业单位: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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