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垂直管理事业单位。北京市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体制,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沿革
北京地区的地震观测始于1930年,当时的中央地质调查所李善邦在北京海淀建成了中国第一个地震台鹫峰地震台,它采用三分向维歇尔机械式地震仪和伽利魏利普电磁地震仪。该台运转至1937年被迫终止,共记录地震2427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所于1957年建成我国I类基准台北京观象台。其主要观测手段为测震和地磁。北京地区的地震监测工作是在1966年邢台地震和1967年河间地震之后发展起来的。1967年,北京市政府设立了“北京市防震办公室”。1970年8月,北京地震队成立。1973年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北京市地震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科技局,归市科教组领导。与此同时,北京地震队划归北京市科技局领导。1980年1月,北京地震队与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室合并,成立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
为加强北京市地震管理工作,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91年12月31日发文,撤消北京市地震办公室,成立北京市地震局。1996年10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编办(1996)136号文件,同意重新组建北京市地震局,原北京市地震局同时撤消。新组建的北京市地震局为正局级机构,实行以国家地震局为主、北京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职责
北京市地震局主要职责有:
组织架构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市地震局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 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
- 规划财务处
-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 机关党委
- 纪检室
事业单位
- 北京地震台
- 北京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
- 北京市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 北京市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 北京市防震减灾宣教中心
- 北京市京津冀地震预测研究中心
- 昌平地震监测中心站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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