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警察廳長

警察廳長()是韓國警察廳的最高首長,總管大韓民國的警察事務。警階為治安總監。

任命

  • 警察廳長是由國務總理和行政安全部部長建議、經國會警察委員會同意後,報請總統任命。
  • 韓國國會就任命舉行人事聽證會。
  • 任期為二年。

職責

  • 指導和監督該各機關轄區範圍內的公務員。
  • 警察廳長負責國家警察事務。

歷代廳長
警務局長
警務部長
內務部治安局長
內務部治安本部長
警察廳長
參見

  • 韓國警察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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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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