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丽瑛(),浙江杭州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职业妇女俱乐部主席、党支部委员。
生平
茅丽瑛出身于破落官宦家庭,6岁时父亲因欠债过多投河自尽,随母赴沪,投奔时任启秀女中(今上海市启秀实验中学)教务主任的亲戚陈招悦。母女寄居在女中,母亲当勤杂工,茅丽瑛则在八岁后于此半工半读。初中阶段,茅丽瑛学习成绩优异,还担任该校幼稚园音乐课小先生。尤其以英语成绩出众,高中阶段时已经能操一口流利英语,并被学校破例允许担任小学部英语课(一说音乐课)教师,为上大学积攒学费而勤工俭学。
民国19年(1930年)秋,茅丽瑛考取东吴大学法律系,在勉强读完一学期后因高昂的学费而辍学。民国20年(1931年)3月,她以英文速记和口语成绩第一的成绩”
1949年12月12日,上海市各界举行纪念茅丽瑛烈士殉难十周年追悼会,中共上海市委赠送挽联,陈毅市长题词:“为人民利益而牺牲是最光荣的,人民永远纪念她!”后来,杨浦区成立了茅丽瑛托儿所以纪念。
茅丽瑛死后,墓原在虹桥公墓。1966年迁至上海市烈士陵园,1994年冬再因上海市烈士陵园搬迁而迁至龙华烈士陵园。
在茅丽瑛遇刺50周年之际,1989年12月12日,黄浦区人民政府在南京东路慈安里设置了遇害处纪念碑,同日即公布为黄浦区革命文物纪念地点。
1990年12月12日,原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上海市第十二中学(今上海市启秀实验中学)共同在思南路37号校园内设置了一尊茅丽瑛塑像,以示纪念。
参见
- 七月流火 (戏剧)
- 七月流火 (电影)
- 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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