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

{{Infobox PRCG|color=#014099
|机构名称=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
|机构名称2=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海啸预警室
|加挂牌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
|标志1=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of P.R.China badge.svg
|标志1宽度=150px
|标志2=
|标志2大小=200px
|职位1=主任
|人员1=原野
|职位2=首席预报员
|人员2=赵联大
|上级机构=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机构类型=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行政级别=
|地址1=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8号
|成立时间 = 2013年11月28日。尤其是强烈地震引起的局地海啸,中国的损失居世界首位,占全球海啸死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但并非所有的强烈海底地震都能引起海啸,只有伴有强烈地壳活动的海底地震才能产生海啸,这类地震大约占太平洋地区地震的四分之一左右,据此不难解释渤海海区地震海啸频次较低的原因。

为预防中国沿海地区可能遭受到的海啸,国家海洋局在其于2006年1月发布的《2006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中指出,该局将于2年内通过搭建海啸观测台站等措施,以加强海啸预警和监测工作。2011年,时任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副主任于福江表示,中国当时建立的海啸预警机制可在两分钟内对近海海啸发出预警,而远海海啸则可在15分钟内发出预警,但当时中国还没有建立任何一个海啸预警中心,仅有一个国家海洋局下属的部门来管理中国地区的海啸预警工作。2013年,国家海洋局海啸预警中心在北京市海淀区成立,该中心依托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运作,该中心的成立被认为标志着中国海啸预警业务工作驶入快车道。

2011年,国家海洋局在太平洋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政府间协调组第24次会议上,提议南中国海区域各国联合建立南海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2012年在马来西亚召开的南中国海区域工作组第2次会议重点审议并通过了由中国牵头起草的《南中国海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建设方案》。2013年9月,在太平洋海啸预警与减灾系统政府间协调组第25次大会上,正式同意依托国家海洋局海啸预警中心建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简称为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填补了该区域的海啸预警系统长期以来的空白。2018年2月8日,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宣布正式开始业务化试运行,成为中国国家海洋局首个24小时业务化运作的国际预警中心。2018年5月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授牌仪式在北京市举行。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2018年11月,国家海洋局海啸预警中心相应调整为“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

监测范围与业务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可实时获取分布在世界各地共800余个潮位站、60个海啸浮标数据和中国沿岸、岛屿112个分钟级验潮站的数据。由于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建立了新一代太平洋和南中国海海啸数值的预报系统,对太平洋、西北太平洋及南海的海啸数值预报可分别在5分钟、1分钟和30秒内完成,与2011年相比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被认为基本满足了快速海啸预警的需求。

目前,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南中国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所监控区域北起台湾岛南部、西至新加坡南部、东至菲律宾西部、南至印度尼西亚,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的建立、完善地震海啸监测网、海啸预警系统和海啸减灾系统,提高了对中国及南海区域的地震海啸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为中国沿海地区、南海周边国家提供快速的海啸预警信息服务。同时,加强海啸监测技术研发和海啸致灾机理研究,加强海啸减灾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工作形成业务体系完善、机构设施健全、人才队伍充实、预警响应高效的现代化海啸预警业务体系,显著提升中国及南海区域的海啸预警和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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