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芝香(;),字士南(),號郿川(),越南阮朝官員。
生平
范芝香是海陽省平江府唐安縣郿墅社(今屬海陽省平江縣)人,嘉隆四年(1805年)出生。阮朝明命九年(1828年),參加南定場鄉試,考中舉人。初授廣義右通判,補慕德知縣。後轉任戶部司主事,授員外郎。後因事免職,再起復為吏部郎中。紹治初,授翰林院侍讀學士,充任國史館編修。紹治五年(1845年),改授鴻臚寺卿,充如清副使,回國後任刑部京章司郎中,兼掌大理寺。嗣德元年(1848年),升任山西按察使,後升清化布政使。召還回朝,改任禮部左侍郎。
文學
范芝香著有《郿川使程詩集》、《星軺初集》、《星軺二集》、《南史私記》、《南天國語實錄》等。
注釋
參考文獻
*《大南正編列傳二集》卷二十九 范芝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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