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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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簡稱國訓中心國訓)是中華民國國家體育代表隊選手的訓練基地,為運動部主管的行政法人。

歷史
1975年,國家代表隊為了參加1976年蒙特婁奧林匹克運動會,由當時總統府參軍長兼中華民國體育協進會理事長黎玉璽上將向國防部借用海軍陸戰隊勝利營區,當作選手訓練基地。

1976年,由於海軍陸戰隊陸戰第九九師第六五九團(加強步兵團)駐地勝利營區幅員廣闊、氣候適宜,各項運動場地集中,經徵得國防部同意繼續使用,遂於1976年11月正式成立「左營運動訓練中心」。

1992年,左營運動訓練中心由教育部與國防部以契約方式繼續借用,並委託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代為管理。

1997年,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成立,左營運動訓練中心仍委託中華體總代管,惟其業務輔導改由體委會辦理。

2000年12月,為了積極準備2001年東亞運等重要國際賽會,體委會擬訂《國家運動選手實施計畫》報奉行政院核可,左營運動訓練中心改制為臨時性機關「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繼續辦理國家運動選手的培訓工作。

2013年1月1日,體委會降編改制為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劃入體育署。同年體育署啟動國訓中心整建計畫(第一期為改建球類館和技擊館,於2014年3月竣工;第二期為宿舍、器材及監控中心新建工程,將拆除部分舊有營舍,興建一棟地上8層、地下2層的宿舍、器材及監控中心、一棟地上3層的餐廳,於2017年7月31日動工、2020年6月完工啟用)。

2014年1月22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第2條規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教育部。

2015年1月1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施行,原隸屬教育部體育署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改制更名為「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於教育部轄下。

2025年1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運動部組織法》、《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同年9月9日,體育署升格改制為運動部,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改隸運動部。

組織架構
;董事會:
*董事11-15人(任期4年、得連任一次,任一性別比例1/3、運動相關人士1/2、需一名具台灣原住民身份。政府代表不得多於1/3 並隨本職異動)
*監事3人(常務監事1人,任一性別比例1/3)

;首長:
*董事長(由監督機關就董事中提請行政院聘任)
**執行長
***副執行長2人

;部門
*競技運動處
*醫療防護及體能處
*營運管理處
*教育輔導處
*行政管理室
*財務室
*人力資源室

歷任首長
;董事長

;執行長

場地設施
訓練設施
*田徑場
**斜坡跑道、沙灘跑道
**風雨跑道
*球類館
**舉重場
**桌球場
**體操館
**籃球場
**排球場
**手球場
**羽球場
**重量訓練室
*技擊館
**跆拳道場
**拳擊場
**角力場
**擊劍場
**柔道、 空手道和武術場
*射箭場
*棒壘球訓練場
*組裝式游泳池
*公西靶場

空間
*行政大樓
*教學大樓
*選手宿舍
*器材室
*三溫暖室
*運動科學中心
*視聽室
*防護室
*醫務室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

*[https://youtube.com/channel/UClvUaOnVxiyef5AHZlmP8Qg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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