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寧縣()是清朝錦州府所屬的一個縣。
民國二年(1913年),废锦州府,广宁县直属奉天省。民國三年(1914年)1月,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内务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在全国范围内,消灭重名县。因與其他省的廣寧縣重名,改名北鎮縣,表示境內有「北鎮」醫巫閭山。
註釋
廣寧縣()是清朝錦州府所屬的一個縣。
民國二年(1913年),废锦州府,广宁县直属奉天省。民國三年(1914年)1月,大总统袁世凯批准内务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在全国范围内,消灭重名县。因與其他省的廣寧縣重名,改名北鎮縣,表示境內有「北鎮」醫巫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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