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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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简称海南自贸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的省級自由贸易港,也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2020年6月1日正式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方案直接对海南省在已设立自由贸易园区的前提下,进一步建设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港做出规划和指导,文件阐明将根据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利用海南省作为離島,同時還是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经济特区的特色,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出具体的时间要求和政策目標。在制度上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的第一個地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并非通常语意下的海港,而是将整個海南島视作一个單獨的經濟開發領域,为中国内地首次在省级行政区对多个重要的政治及经济框架进行大幅度的开放性经济改革:改革范围首先包括海关、自由贸易等,到外国企业设立实体产业及投资、产权保护、移民及人口流动,以及離岸金融、税收特規、省內经济事务、立法权等極多个方面全面進行的。同时,海南省作為全境範圍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人民政府将直接接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框架下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部委派出驻地干部在海南实地指导工作,2023年起海南開始進行封關作業,關閉準備期間,許多制度工作有序展開,進出口採“管貨不管人”模式,指定國家與地區原則上可免簽入境,而進出口分為一線與二線,前者主管加大島內對外自由開放,同時對內地進行新規貿易。

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法律授权的层面,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法案中涉及自贸港内居民权变更、出入境政策及封关等深化改革创新与开放之内容。授權後,海南省可以在中央指導下,進行相當程度的地方分權,除海關、投資、稅制的改革與自治外,甚至主要政策、行政區管理與簽證都將與大陆有所區隔。

海南自贸港已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完成封关並启动运行,未來计划將整個海南省轉變為接近特别行政区等級的另一個自主經貿體,之後仍須將必要的多種行政工作與境外對接工作繼續完善,而目前初步计划預計到2035年底開始成為開放經濟體。

历史沿革
政策設計
2018年4月13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在庆祝海南省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宣布,中共中央决定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习近平要求,海南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2018年9月24日,国务院批复设立海南自贸区,2018年10月16日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2020年6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零关税、低税率原則,並將离岛免税购物额度增加至每年每人10万元,同時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推動建設
2020年6月3日,11个重点园区举行挂牌仪式。其中现代服务业重点园区包含海口江东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高新技术產業園區則有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临港产业园、临高金牌港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国际航天城、海南生态-{軟件}-园和复兴城-{互聯網}-信息产业园;旅游业园区有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202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註冊及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提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符合減免稅收條件的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020年8月24日,海南公布中英文《2020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指南》,为国际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提供政策支持。

2020年9月1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项目第三批集中开工。

2020年11月8日,自由贸易港第九批制度创新案例發佈,涉及船舶登记“一事通办”、低空空域飛行縮減審批流程等事項。

2020年12月1日,海南自贸港首张零关税商品清单正式執行。12月25日,第二張零关税商品清单發佈。

2020年12月31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2020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采矿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的规定。

2021年3月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確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确定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在依法有效监管基础上,建立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贸易管理措施,实现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2021年9月起,《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正式实施。

2021年7月2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公布。这是中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

2021年9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

2022年11月20日,海南自贸港首个面向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外企集聚区在海口琼山区揭牌成立,6家外资企业同时现场签署入驻意向书。

封關運行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海南岛全岛變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

立法及行政改革
省內自主立法及行政权
目前頒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部分事务上的立法权利,海南自贸港根据海南省法规规章及经济特区立法权可行使不同于中国内地其他地区的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在基于全国法律的层面上建立相对独立及具有改革特点的独立地方法律,目前已经推出的法律涉及环境保护,反走私,大数据开发应用,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经济特区禁毒条例以及公司注册的快速简单审核法律等。

交通規劃
航運貿易
为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2017年1月1日,位于广东省湛江市的徐闻港正式动工,港口包括16个5000吨级客轮滚装泊位和1个5000吨级危险品专用滚装泊位,徐闻港一期工程设计吞吐能力为320万车次及1728万人次,将成为连接琼州海峡两岸主要的海运及客运枢纽;同时该港口为全球现存最大的客运滚装轮渡码头,从广东湛江至海口的轮渡用时将被缩短到一个小时。

2020年9月2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首条洲际越洋航线(洋浦-南太-澳洲)开通。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在自贸港政策颁布后启动二期扩建项目,机场位于海口江东新区。新建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F,涵盖一条3600米的跑道,2条平行滑行道及61个机位,其中近机位为35个,廊桥36座。新建T2航站楼面积约为29.6万平方米,配置目前中国内地地区最大的机场免税商业区。

2025年封關當下,海南尚未完成與其他經濟體(含陸港澳)簽署雙邊貿易協定,不過根据海南自贸港政策,來到海南航空枢纽設點的國家,可單獨享有第七航权及第五航权的談判權益。同時到2035年,以海南為關口進出的旅客人流,可享有與內地不同的免簽待遇、本地長短期簽證等入境與滯留權益。內地人員同樣適用該待遇,只需簡單過關即可,允許免簽自由進出與無限期於海南境內居住。

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海南正在建设G360文昌至临高公路等一系列岛内横向公路,在已有环岛公路三线的基础上扩建从万宁到洋浦,文昌到临高,儋州至白沙,五指山经过保亭至三亚海棠湾段高速公路,形成岛内环线及城市链接交通网,统合产业链及贸易运输道路;该系列项目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百亿级重点项目之一。

此外海南还计划建设“国家海岸一号风景道”的全域旅游路,以海南岛东西两段高速公路为基础建设沿海高速公路,为位于海南岛各地的旅游区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商业运营
特殊税务制度

  • 所得税项

** 人才个人所得税率最高15%
** 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

  • 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项

** 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
** 进口营用交通工具
** 游艇
** 进口生产原辅料
** 岛内居民所购买之进境商品

  •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在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 (FDI) 免征企业所得税
  • 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 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建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大陆免征进口关税
  • 对在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

外籍人才引进與觀光制度

  • 允许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 加大人員國際化水平,針對外國遊客與生意人,完全解決上外網的困難,允許海外信用卡支付消費等等。

離岸金融制度

  • 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
  • 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权下放海南
  • 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
  • 优先支持企业境外上市
  • 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
  • 支持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 支持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
  • 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
  • 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
  • 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
  • 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 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海关监管
海南岛原有海口港口岸、洋浦港口岸、八所港口岸、三亚港口岸、清澜港口岸、海口航空口岸、三亚航空口岸、博鳌航空口岸等8个对外开放口岸,封关后继续作为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货物。

2025年7月29日,海南省口岸办公室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启动运行的公告》,明确“二线口岸”启动运行相关事宜。公告设立海口港、洋浦港、八所港、三亚港、清澜港、、海口南港和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琼海博鳌机场10个“二线口岸”,并规定海关监管货物需经“二线口岸”海关监管通道进入内地。

产业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主要聚焦12个产业,四个大类,分别为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及自然资源开采和贸易产业。

具体产业及项目情況
旅游业目前已建成6个省级旅游园区,包括海口观澜湖、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三亚邮轮母港、儋州海花岛、陵水清水湾及三沙海洋旅游区;已建成亚龙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观澜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正在建设三亚海棠湾、昌江棋子湾、陵水清水湾等重点旅游度假区。

现代服务业包括医疗健康产业,现代金融产业及会展业;其中医疗健康产业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试验区为重点项目,建设超级医院及现代医学研究中心;金融服务业则拟设立产权、股权、航运、国际能源及碳排放权交易所;会展业推进国际商品博览会,国际品牌博览会及国际电影节等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包括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减税政策,放宽高新技术产业外资进入限制。網路企業方面積極放寬,允許境外傳輸閱覽與數據出入境,透過环球畅联服務提供技術交流與通訊便利,並為企業开拓國際視野的經貿市場。另外高新技术产业亦包括文昌航天发射场与民营航天领域建设的推进。

自然资源开采和贸易产业包括热带高效农业,油气产业,開放国际总部、预期总部和境外机构驻地的方便等等。。

自贸港园区
重点园区
其他园区

  • 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

民生
教育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所阐释的“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独立办学,设立国际学校”“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条文,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吸引了部分省外与国际的中等及高等教育机构进驻海南并开设学校。进驻形式分别以省外引进,省内优质教育资源合作项目及国际学校方式在海南办学。

进驻学校列表:

政策支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提到了以下政策:
*及时总结59国外国人入境旅游免签政策实施效果,加大出入境安全措施建设,为进一步扩大免签创造条件。
*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信息化平台。
*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支持外商全面参与自由贸易港建设。
*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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