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年森林保护法

1891年森林保护法()是美国的法律,该法允许美国总统从公有土地上指定一些地方成为森林保护区。该法律在本杰明·哈里森执政期间由美国国会通过。此后,哈里森指定了的土地作为森林保护区;格罗弗·克利夫兰指定了,威廉·麦金莱指定了。1907年出台的一部法律限制了总统将公有土地变为森林保护区的权利,并将现有的“森林保护区”全部改名为“美国国家森林”。1939年对该法的修订加入了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对森林保护区、国家森林的新标准。

参见
*美国国家森林
*美国国家森林局
*1897年组织法

参考资料
*[http://www.fs.fed.us/gpnf/forest-research/heritage/early1.html National Forest: Early History]
外部链接
*[http://www.fs.fed.us/ USDA Forest Service]
*[http://www.nps.gov/thro/ National Park Service]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