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芝松(),男,汉族,江苏连云港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委員會書記,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海地区代表。
2024年11月起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后被开除党籍,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生平
朱芝松曾长期在上海的航天系统单位工作。历任上海航天局八〇〇所技术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所副总工艺师、副所长、总体所所长、局长助理、副局长、局长兼党委副书记等职。
2014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2015年,任中共闵行区委员会副书记、闵行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區长。2017年5月,任中共闵行区委员会书记。
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9年,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21年1月,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进入中共上海市委常委行列。2021年8月,任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上海封城期间,他于2022年5月5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下令打赢“大上海保卫战”后,代表浦东新区向上海市委立下军令状,在5天内将全区日新增病例数降低60%,并称“军令如山,一诺千金,我们即使粉身碎骨,也一定要完成任务”。
2024年11月26日,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带走审查调查。数月前,曾在上海航天局与朱芝松搭班子并接替其担任院长的代守仑落马。2025年6月,中央政治局批准,开除他党籍公职,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纪检机关认定其违法事实,包括“违规决定降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包”,以及涉嫌受贿犯罪。2025年11月,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他提起公诉,指控一项受贿罪,且全数是其在地方党政部门任职期间发生,而不涉及其在航天系统的早年经历。
2026年6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朱芝松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定其贪腐始于航天八院任职期间,受贿历程长达21年(比起诉书指控长约11年),共计敛财1.39亿余元。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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