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里乌斯·宾德(,)出生于维尔茨堡,死于哥廷根。德国新黑格尔主义法律哲学家和法学家,在哥廷根大学担任教授。
他主要被称为法律实证主义的反对者,并且在20世纪30年代在德国纳粹时期一直是活跃的学者,他并没有反对当时盛行的政府。
经历
在维尔兹堡学习法律(1894年)并取得特许任教资格(1898年)后,他先后成为罗斯托克(1900年),埃朗根(1903年),维尔茨堡(1913年)和哥廷根(1919年)教授。他创立了“国际黑格尔联邦”并成为哥廷根科学院的成员。
在他早些时候的作品中引用了康德的权利概念后(如1915年的“法律概念(Legal concept)和法律理念(idea of law)”),后来他强烈的批评新康德主义法律哲学,特别是鲁道夫·施塔姆勒的法哲学。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尤里乌斯·宾德 - 后来与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格哈德·杜尔基特(Gerhard Dulckeit)和瓦尔特·舍恩费尔德(Walther Schönfeld)一起,他在所谓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中运用了新黑格尔式的法理学方法。宾德是德国法律哲学家和民法支持者卡尔·拉伦茨的学术导师。他拒绝法律实证主义。
此外,宾德以及法律哲学家恩斯特福斯托夫(Ernst Forsthoff),卡尔·施密特,卡尔·拉伦茨等人并没有批评纳粹法律体系。
自1890年以来,他是巴伐利亚维尔茨堡军团的成员。
观点
宾德初信新康德主义,后奉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把黑格尔的“理性国家”与民族主义、国家至上、元首至上论混为一体,实际上为“第三帝国”和纳粹统治的合法化作了理论的支持。
宾德的学生,时任哥廷根私人讲师(Privatdozent)的卡尔·拉伦兹在法哲学和民法理论上均坚持和新黑格尔主义实证主义,进一步发展了宾德的学说。
著作
宾德著述丰富,大部头著作有30余种。
代表作有:
*《法律概念与法律理念》(Rechtsbegriff und Rechtsidee, 1915)
*《法律哲学》(Philosophie der Rechts, 1925)
*《作为国家生活原则的正义》(Die Gerechtigkeit als Lebensprinzip des Staates,1926)
*《法律规范的受范者及其责任》(Der Adressat der Rechtsnorm und seine Verpflichtung,1927)
*《法哲学基础》(Grundlegung zur Rechtsphilosophie,1935)
*《法哲学体系》(System der Rechtsphilosophie,193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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