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了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被貼在了上海地鐵AC05型號列車的前方|300px]]
電車客運分公司103路車隊於2008年4月被命名為全國工人先鋒號,該線使用的車輛除懸掛工人先鋒號標志外,也在電牌上間或顯示“工人先鋒號”字樣]]
全國“工人先鋒號”,由中華全國總工會頒發,是一個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企事業單位中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並具有時代性、先進性和示範性的車間、工段、班組的獎項。該獎項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創設於2007年8月31日,通常在每年國際勞動節前後頒發。
獲得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的全體,要按中華全國總工會要求在工作現場醒目位置懸掛“工人先鋒號”牌匾,接受公衆監督
不得授予该奖项的情形
该奖项不授予涉及下列情形的集体。
与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区别
与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不同,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不仅可以颁发给非跨地区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以及驻外机构本身,还可以颁发给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车间、工段、班组;通常而言,一个机构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是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必要条件,因原则上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候选单位应从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获得者中选取。
参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称号:全国劳动模范
- 全国总工会颁发给个人和单位的对应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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