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聽器事件 (1961年)

竊聽器事件,又稱爲「祕密錄音事件」,是一宗發生於1961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事件,起因是時任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在專列上發現了隱祕的錄音裝置。時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楊尚昆受到此事波及,向毛澤東作出檢討。直接關係者機要室主任葉子龍、副主任康一民等則受到行政處分。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楊尚昆因竊聽器事件而受到監禁,直到1978年才獲釋。

過程
1961年,毛澤東專列上一名工作人員無意中向毛的一名服務員透露他知道毛剛才和服務員的談話內容。隨後毛澤東得知此事。對專列檢查後,發現列車上裝有錄音設備和監聽員。毛澤東對此事十分憤怒。

記錄表明,對毛澤東的錄音開始於1958年,最早由時任機要室主任葉子龍向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提議。葉子龍稱要用高科技手段,「尽量把毛泽东的话一字不漏地记下来」,得到楊尚昆的許可。

結局及餘波
因爲竊聽器事件,楊尚昆受到波及,向毛澤東做出檢討。與此事直接相關的時任機要室主任葉子龍、副主任康一民等則受到了行政處分。1965年,楊尚昆因竊聽器事件被調離北京,改任廣東省委書記處書記,之後又被降爲副地委書記。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楊尚昆又被「監護審查」,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才平反獲釋。

在文革中,江青曾數次以竊聽毛澤東和她本人爲理由,將中國大陸各地的公安機關官員逮捕入獄。

平反
拨乱反正以后,中央重新审查了“秘密录音”一案。
1980年3月24日,中办政治部做出了为叶子龙平反的决定,其中说:所谓“在毛主席身边安设窃听器”,“进行秘密录音活动”,纯系诬陷不实之词。
同年5月10日,中办党委批复了平反决定。
紧接着,同年10月23日,中央书记处批准了中办《关于原中央办公厅机要室“秘密录音”问题的复查报告》,报告说:一、“杨尚昆同志在原中办机要室的录音工作上,从来没有搞过阴谋活动。过去在党内外公布的有关杨尚昆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所谓错误,是不存在的,建议中央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二、“借录音问题强加给叶子龙、康一民、吴振英等同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统统推翻,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三、“1961年1月至4月的录音,叶子龙、康一民、吴振英同志是没有责任的,因而1961年给他们的处分是不适当的,建议中央予以撤销。”四、“鉴于所谓‘秘密录音’一案株连人员很多,影响很大,建议中央将这个复查报告批转有关单位,以消除影响。”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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