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登理容院縱火案

卡爾登理容院縱火案,是發生於台灣臺北市卡爾登理容院的人為蓄意縱火案,由52歲的六合彩組頭兼計程車司機梁興登發動。

事件發生於1993年(民國82年)5月12日晚18時15分,梁興登攜帶汽油與打火機,闖入台北市新生北路二段39號、靠近長春路路口的「卡爾登理容院」並實施縱火,造成包括縱火者在內的22人喪命,另有7人受傷。雖被定性為人為縱火,但逃生不暢才是造成此次重大傷亡的主要原因。

該次火災為臺北市境內繼論情西餐廳大火後傷亡最嚴重的火災事故,且該次火災距離論情案不到四個月(兩次都是人為縱火)。該案也是大台北地區三年來第四起造成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另兩起分別為天龍三溫暖火災及神話世界KTV縱火案)。

參考文獻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3/201103070685703.html#.Wp-p03yYPcs 【法網專題】民國82年男子自焚討債 21人命喪卡爾登]
*[https://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login?o=dnclcdr&s=id=%22102YZU05489020%22.&searchmode=basic 卡爾登理容院火災逃生避難研究]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