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琳(),字完之,號雍來,順天府上林苑監籍,山東濟南府新城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順天鄉試第八名舉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三甲第六十四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同年丁憂。服闋,七年(1627年)授檢討,充經筵講官,同年四月在蕃育署為魏忠賢建生祠,崇禎元年(1628年)養病,二年(1629年)京察,削籍為民。
明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1644年)清軍入關,李若琳與馮銓、孫之獬等,率先剃髮,起為左春坊左庶子,同年升詹事府少詹事,兼國子監祭酒,同年十一月裁撤詹事府,改翰林院侍讀學士,仍兼國子監祭酒。順治二年(1645年)正月奏請更定孔子神牌,恢復元朝制度,稱“大成至聖文宣王”,下禮部議,定稱“大成至聖先師”。同年遷禮部左侍郎,五年(1648年)升禮部尚書,六年(1649年)加太子太保,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爾袞逝世,八年(1651年)順治帝開始審定各部漢官,大學士馮銓被勒令致仕,李若琳因與馮銓“交結親密,朋比為奸”,削籍為民,永不敘用,同年卒。
事跡
清朝入關以來,漢官逐漸形成南北二黨。北黨以馮銓為首。順治二年(1645年)八月,給事中許作梅、莊憲祖、杜立德、御史王守履、桑芸、李森先、羅國士、鄧胤槐、吳達等交章論劾時任弘文院大學士馮銓、禮部左侍郎孫之獬、禮部左侍郎李若琳,稱馮銓為魏忠賢黨羽,李若琳是馮銓黨羽,“庸懦無行”。攝政王多爾袞在重華殿斥責科道各官仍不改明末黨同伐異陋習,並讚賞馮銓、孫之獬、李若琳率先剃髮之事。
家族
曾祖李議;祖父李鎮寧,贈武略將軍;父李世政,錦衣衛理刑千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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