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School
| name = 明陽中學
| other_name = Ming Yang High School
| logo =
| established = 1956年10月(臺灣省立高雄少年感化院)
1999年7月1日(改制明陽中學)
| type = 矯正學校
| affiliation = 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矯正署
(教學受中華民國教育部指導)
| district =
| pushpin_map= Taiwan Kaohsiung
| grades = 國中部、高中部
| principal = -{涂志宏}-
| free_label = 校地面積
| free_text = 約4.67公頃
| free_label2 = YouTube
| free_text2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afRS31wlvjRkvtolBeK2pA 明陽中學的YouTube頻道]
| location = 中華民國(臺灣)
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6號
| telephone = (07)615-2115
| website = [https://www.myg.moj.gov.tw/ www.myg.moj.gov.tw]
}}
明陽中學(),是一所位於臺灣高雄市燕巢區的少年矯正學校,隸屬於法務部矯正署,並由中華民國教育部指導教學內容。該校主要收容觸犯刑事案件之少年(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者),與一般收容感化教育少年的矯正學校(如誠正中學)不同。
該校的設立旨在使一時迷途之少年得以繼續求學,獲得正規教育的機會,落實教育刑的理念。校內實行「矯正」與「教育」雙軌運作,除一般學科教學外,亦設有技訓課程,同時具備高度戒護色彩。
沿革
明陽中學的前身可追溯至民國45年(1956年)10月,當時由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立高雄少年感化院」,院址最初設於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今高雄捷運五塊厝站周邊)。民國48年(1959年)2月,該院更名為「臺灣省立高雄少年輔育院」。到了民國70年(1981年)7月,改隸屬於中華民國法務部,並定名為「臺灣高雄少年輔育院」,主要負責收容臺灣南部七縣市及金門縣經法院裁定交付感化教育之男性少年。
隨著高雄市都市發展東移,舊院區土地需配合重劃,法務部遂於民國82年(1993年)配合高雄市政府計畫,將院區遷建至燕巢區現址,新院區於民國84年(1995年)竣工。民國88年(1999年)7月1日,因應《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施行,正式改制為「明陽中學」,轉型為專門收容來自全國、經判處徒刑之少年受刑人的矯正學校。
民國100年(2011年)1月1日,配合法務部矯正署成立,學校改隸屬該署。民國101年(2012年)3月1日,為解決女性少年收容問題,增設「高雄少年觀護所燕巢分所」及其附設觀察勒戒處所,開始收容未成年女性受刑人及受觀察勒戒之少女。
校園生活與教學
明陽中學雖名為學校,但因收容對象為觸犯刑事案件之少年受刑人,其校園運作具有「矯正」與「教育」雙軌並行的特殊性。在教學現場,由教師負責授課,而教導員(戒護人員)則在教室後方全程陪同與監控,負責學生的生活管理與安全戒護。校園環境設有圍牆與鐵門,並透過勤務中心的環繞式螢幕全天候監控校園各角落,戒護色彩濃厚。
在課程方面,學校適用108課綱,設有國中部與高中部,教授國文、英文、數學等一般學科,並依學籍分班。此外,亦設有技職訓練課程以協助學生未來銜接社會。然而,由於學生多來自體制外或中途輟學,加上流動性高,落實新課綱仍面臨諸多挑戰。
學生的日常生活受到嚴格規範,環境清潔與個人衣物洗滌均需自理。寢室內禁止持有手機等3C產品,娛樂來源主要限於收音機與圖書館借閱的書籍。為落實生命教育,校方允許學生在寢室內飼養魚類,但禁止飼養其他寵物。
組織架構
學校置校長一人,下設副校長、秘書。內部行政與教學單位包含教務處(下設教學、註冊、設備組)、學務處(下設訓育、生輔、行政組)、輔導處、總務處(下設名籍保管、文書庶務組)。此外,設有醫護室、警衛隊、人事室、政風室及主計室等單位。
人員編制方面,除了行政人員與輔導教師、特教教師及一般學科教師外,還配置有大量的矯正專業人員,包含隊長、教導員、社會工作師、臨床與諮商心理師、導師及管理員等,以應對矯治教育與戒護管理之需求。
相關事件
;學生移送綠島監獄爭議
2011年,校內一名15歲林姓少年因連續多次攻擊指導員,被校方認定無法管教,遂依照《監獄行刑法》將其移送至專門收容重刑犯的綠島監獄。此舉引發人本教育基金會強烈抗議,認為矯正學校應以教育為本,不應將少年視為成人重刑犯對待,甚至剝奪其受教機會。人本基金會為此向法務部提出申訴,惟校方經開會後駁回申訴,堅持移送決策符合法規且具必要性。
;副校長涉宗教詐貸案
2020年,時任明陽中學副校長張聖照因篤信宗教,長期供養一處道場負責人,累積金額高達新台幣1,900萬元,導致自身財務陷入絕境。為解決債務,張聖照涉嫌偽造薪資轉帳證明及識別證,向地下錢莊與銀行詐貸,甚至教唆友人效法。全案經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懲戒法院)於2020年5月判決其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刑事部分則由法院另行審理判刑。
;管理員集體貪污案
2020年6月,高雄地檢署偵結一起貪污案,明陽中學一名黃姓教導員與一名林姓管理員,利用職務之便,自2017年至2020年間多次接受學生請託,違規夾帶香菸、乳清高蛋白粉、色情刊物等違禁品進入戒護區,並向學生收取高額價差或代購費用,獲利數十萬元。兩人最終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校方亦對此進行內部檢討與懲處。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引發關注
2023年底,新北市發生國中生遭割頸致死案,引發社會對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少年刑責的廣泛討論。當時輿論與法律專家指出,涉案少年若最終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將不會被送往一般的少年觀護所或感化教育機構(如誠正中學),而是會送往專門收容重刑少年的明陽中學執行刑期。該校因此成為媒體討論少年重刑犯矯治教育的焦點。
資料來源
外部連結
*[https://www.myg.moj.gov.tw/ 明陽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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