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简称安徽省监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取代安徽省监察厅的职能。安徽省监察委主任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负责。安徽省监察委现任主任为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海泉。
机构设置
历届组成人员
第十三届省人大时期(2018年1月起)
- 主任:刘惠(2018年1月30日-2021年9月29日)、刘海泉
- 副主任:樊勇(-2021年12月22日)、许苏跃(-2019年9月)、陈晓燕(女)(-2021年12月22日)、汤春和(2020年11月-)、刘大群(2021年9月-)、唐汝平(2021年12月22日-)、桂青(2021年12月22日-)
- 委员:沈厚富(-2021年12月22日)、陈斌(-2021年12月22日)、汤春和(-2020年11月)、桂青(-2021年12月22日)、谢强(-2021年5月)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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