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治河(),四川綿州直隸州梓潼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謝治河是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丙午科四川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嘉慶六年(1801年)以試署期滿稱職,經吏部議准實授惠來縣知縣,同年以緝凶不力、開報遲延,照例受處分。
嘉慶八年(1803年)十月謫高要縣縣丞,嘉慶十年(1805年)調合浦縣縣丞,嘉慶十五年(1810年)以緝獲鄰境洋盜有功,照例送部引見。
嘉慶二十年(1815年)署理永安縣知縣,嘉慶二十一年(1816年)在縣內創建文筆山(高四丈,壘石為之),並在元峯書院東側修建文昌廟,曾署理欽州知州,任內有鄉勇奮勇殺賊,謝治河嘉其勇,詳報督憲百齡。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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