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屋制度

為三菱旗下的煤礦之一。這座離島煤礦實行被稱為「高壓礦山」()的納屋制度,與鄰近的(三菱高島煤礦)、(三菱崎戶煤礦)並稱為「一高島、二端島、三崎戶的鬼島」。]]
納屋制度()是日本明治時代盛行於煤礦產業的一種勞務承包制度。在此制度下,礦場經營者不直接管理底層礦工,而是將招募與監督工作委託給名為「納屋頭」的工頭。礦工統一居住在名為「納屋」的合宿所內,日常生活與勞動皆受納屋頭的監管。

納屋制度的發展與日本早期的囚犯勞動歷史有關。隨著礦場勞動力需求增加,勞工來源逐漸從囚犯轉為農村貧民。納屋頭透過統一領取工資、出租工具與販賣生活用品等方式從中獲利。礦工面臨高強度勞動與經濟剝削,逃亡者常遭私刑,礦場死亡率極高。

隨著社會對勞工待遇的關注提升,納屋制度的弊端逐漸受到檢視。其中以長崎的「」最為知名,引發廣泛輿論批評。在政府介入、勞工運動興起及大型煤礦企業推動現代化管理的背景下,這種制度在明治末期至大正年間逐漸被直接僱傭制取代而消亡。

背景
日本資本主義發展初期,煤礦與金屬礦山等產業急需廉價勞動力。明治政府初期主要依賴囚犯勞動,將大量囚犯送往礦場或北海道進行強制勞動。

然而,囚犯勞動環境惡劣、死傷頻傳,引發人道主義者的抗議。礦場資本家為穩定勞動力來源並避免直接管理成本,設立了「納屋頭」一職。

運作機制與勞動環境
在日文中,「納屋」原指倉庫或小棚,在礦山語境中則指礦工集體居住的簡陋合宿所。納屋頭將招募來的礦工安置於此,實施半強制性的生活與勞動管理。納屋頭不僅負責分配工作,還統一領取礦工薪資。

以產煤量曾佔全國一半以上的-{筑}-豐煤田為例,礦工被集中安置在工寮,由納屋頭負責招募、分配工作及日常生活管理。納屋頭從礦工薪資中抽取佣金,勞動時間長且居住條件簡陋。據礦工證言,納屋內設有「勘番」,利用預支薪資制度與體罰進行管理,且存在職種歧視。衛生條件極差,曾爆發痢疾導致大量居民死亡。惡劣環境導致多次勞資衝突。1897年4月,端島爆發約3,000名礦工參與、長達11天的大規模罷工,期間兩名納屋頭遭殺害,當局出動警察鎮壓後,三菱才逐步廢除該島的納屋制度。

強徵外籍勞工
雖然針對日本本國勞工的納屋制度在明治末期至大正年間逐漸廢除,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因勞動力嚴重短缺,類似的高壓管理模式被應用於被強徵的朝鮮人、中國人及盟軍戰俘身上。

以麻生礦業為例,1930至1940年代,大量朝鮮人被徵用至筑豐地區的煤礦勞動。1939年至1945年間,被送至麻生系煤礦的朝鮮勞工超過一萬名。他們被安置在設有高牆與鐵絲網的收容所中,由「勞務係」監管,勞動條件惡劣,常面臨扣薪與欠薪問題。1932年,朝鮮工人曾因薪資與管理問題爆發罷工。

在三菱經營的端島與高島煤礦,二戰期間約有4,000名朝鮮人與400名中國人被徵用採礦。倖存者證實,當時的端島如同監獄,勞工在糧食短缺與嚴格紀律下從事危險作業,造成大量傷亡。

制度消亡
接手經營,並持續採用納屋制度管理礦工。]]

納屋制度的弊端最終引發社會問題,最具代表性的是長崎的「」。自1881年(明治十四年)起由三菱接手經營,持續採用納屋制度。因勞動條件苛刻,礦工多次爆發抗爭。

1888年(明治二十一年),雜誌《》刊登松岡好一的潛入報導,揭露高島煤礦的勞動慘狀。

此事件迫使三菱開始改革勞務管理方式。

2015年,日本將包含端島在內的「明治工業革命遺蹟:鋼鐵、造船和煤礦」申報為世界文化遺產。申報過程中,日本政府承認部分遺址曾有朝鮮半島等地的勞工在違背意願下從事惡劣勞動,並承諾設立紀念設施。然而,2020年於東京設立的「產業遺產情報中心」的展覽內容,被韓國政府及部分學者批評過度強調居民和睦的證言,卻未能充分展示外籍勞工遭強徵、欠薪及傷亡的歷史檔案,引發對日本政府是否落實承諾及歷史修正主義的質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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