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Top level domain|
name=.政-{务}-
.政-{务}-.cn|
background=#FC0|
image=|
introduced=2008年10月8日(开始注册)
2013年11月8日(ICANN批准)|
type=通用頂級域|
status=活躍|
registry=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sponsor=|
intendeduse=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
actualus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部门和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具体而言: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组成部门;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组成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组成机构;
-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 民主党派;
- 其他实际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restrictions=|
document=[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agreement/xn--zfr164b-2013-11-08-en ICANN registry agreement]|
disputepolicy=[http://www.conac.cn/wjfg/20150908/9124.html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
website=[http://www.conac.cn/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政-{务}-(Punycode:.xn--zfr164b)是互联网的通用顶级域之一,属于非商业域名。该域名由中央编办下属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管理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政府等机关法人、政党和人民团体提供中文域名注册。
起因
200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发布《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域名体系中增设“.-{政务}-”专用中文域名,同时新增了“.-{政务}-.cn”二级域名。域名也于2008年10月8日开始接受注册申请。
2013年,“.政务”域名通过ICANN评估,正式列入根服务器。新华社认为,这是中国乃至国际互联网发展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事件,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争夺互联网主导权的重要进步,并在该域名被ICANN正式批准之前已经开始运作。
未启用的别名
虽然下列域名后缀从未实际使用,但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在理论上,“.政-{务}-”下的二级域名同时等价对应以下域名的二级域名或三级域名:
- .政-{務}-
- .政-{務}-.cn
- .政-{务}-.中-{国}-
- .政-{務}-.中-{国}-
- .政-{务}-.中-{國}-
- .政-{務}-.中-{國}-{{NoteTag|参见[http://www.beian.miit.gov.cn/basecode/query/queryDomain.action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公共查询系统《域名类型代码列表》]:“.政-{務}-”代码62,“.政务.cn”代码66,“.政-{務}-.cn”代码72,“.政务.中国”代码70,“.政-{務}-.中国”代码74,“.政务.中-{國}-”代码73,“.政-{務}-.中-{國}-”代码68}}
强制注册要求
2014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党政机关网站使用以“.gov.cn”、“.政务.cn”或“.政务”为结尾的域名。
注册量
2013年底,“.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量共计达到70万。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80%的党政机关注册了“.政务”域名。
注释
参考資料
外部链接
- [http://www.conac.cn/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1212012808/http://www.scopsr.gov.cn/ 中央编办]
參見
- .公益
-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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