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恩

王良恩()山东省潍县(今潍坊市)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是為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生平
1938年入伍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班长、排长、指导员、营教导员、团政委、师政治委员、军政治部主任、华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长、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1969年11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

1973年1月26日,王良恩自杀身亡,时年54岁

当时参加查抄的当事人回忆:“这几封信都在林彪办公室的档案中。我们在清查中发现后,感到不好把握,就一起交给办公室主要的负责人、中办副主任王良恩,他负责呈给上面。”信到王良恩处之后,再上呈周恩来。当专案办公室将这几封信呈周恩来时(这是庐山会议后周恩来再次见到这些信件),周恩来作为该案件负责人审查了这几封信,最后在专案办公室呈自己的信件上写道:“此件是在传阅中被叶群扣压的。退。周恩来。”。

本来在王良恩自杀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对他仍称“同志”。但自杀使问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1973年1月29日,中央办公厅临时党委扩大会议召开,议题是关于王良恩自杀问题。办公厅领导在讲话中用了“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这一语言定式。于是有人在会上称:“王良恩在庐山上的阴谋活动是死跟林彪的。没有问题为什么自杀呢?我们中办扩大会议开了六次,一次集体谈话,都是对他进行帮助。自杀充分证明他是林彪一伙的,这个人至死不回头。”马上有人代表王良恩所在支部提出:“政治部支部同意清除王良恩出党。”王良恩后来也确实被“永远开除”出党。当时公安部部长李震也在会上讲话:“王良恩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犯了严重方向路线错误,中央对他等待了两年之久,他一直捂盖子。”“上了贼船,抱得很紧,就不下来,最后殉葬。”“他自杀是向党示威……他自杀灭口,是怕暴露他的同党,这是恶毒的,也是妄想的。”会上作出了立即向中央办公厅各单位传达王良恩自杀一事并做好善后工作的决定。此后,中央办公厅各部门,包括在江西的中央办公厅五七干校,都展开了对王良恩的揭发批判,中央办公厅还出了专门的简报,简报按惯例都送给中央领导。因中央领导很关心王良恩的问题,1973年2月9日中央办公厅临时党委专门召开扩大会议。汪东兴在会上称:王良恩的检讨此前都已原原本本报告过毛主席及中央领导,此次写报告要写得精练,不应给中央领导增添负担。汪东兴还讲了些王良恩的问题。由于王良恩的自杀,许多原本仍属疑问的事情都被当成了结论,越揭批问题越严重,甚至有了“王良恩上贼船是‘九大’期间,他到中央办公厅说是林彪调来的,‘九大’期间他就和那些人非常密切的”、“王良恩是林彪集团埋在中办的一颗定时炸弹”等说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复查,并报中共中央批准,为王良恩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197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在一定范围内为王良恩作出了平反的决定。1981年5月5日,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礼堂补开追悼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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