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宁 (清朝官员)

福宁(;),伊尔根觉罗氏,初为府属包衣,后抬入满洲镶蓝旗。历任陕西布政使、湖北、山东、河南巡抚、湖广、两江总督、正白旗蒙古都统等职。

生平
福宁早年为贝子永固的包衣,由兵部笔帖式屡次升任工部郎中。嘉庆帝屡次训戒,但福宁不能总体核算,奏报数目虚浮。钦差大臣魁伦赴达州察视,发现虽然起事教徒人数已有所减少,但大股变为小股,教徒首领的名目反而多了起来,又了解到福宁管理军需的混乱状况,因此嘉庆帝下诏褫夺副都统衔,留达州候命。数年前杀降之事被发现,当四川教首高均德被擒时,也谈到担心投降后仍遭诛戮,故教徒面对朝廷招抚多持观望态度。嘉庆帝下诏怒斥福宁杀降的举动失人心而伤天理,将其逮捕论罪,发遣新疆戍边,不久又原谅福宁,命其赴额勒登保军前效力。不久,由于福宁先前裁撤乡勇导致教徒偷渡嘉陵江,因此仍发往伊犁。五年(1800年),朝廷授予福宁三等侍卫,令赴西藏办事,九年(1804年),召还北京,授正白旗蒙古都统,十一年(1806年),以三品衔退休。十九年(1814年),朝廷追论福宁在西藏擅借库银及湖广总督任内滥用军需,久未缴纳,因此下狱,不久病卒。

引注
延伸阅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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