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良洛

周良洛(),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江西省铅山县人,生于河南省洛阳市。周良洛中学毕业后到河南省中牟县插队,1978年考入清华大学,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曾在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学生部任职,官至清华大学团委书记。2003年起,周良洛历任中共朝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朝阳区常务副区长,海淀区区长。2007年4月,周良洛因涉嫌贪腐被带走调查。2007年7月,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2008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周良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早年
周良洛原籍江西省铅山县,生于河南省洛阳市。1976年8月,他中学毕业,到河南省中牟县孟庄公社插队。恢复高考后,周良洛在1978年考入清华大学电机系高电压技术与设备专业,1983年毕业并留校任清华大学团委组织部部长。1984年8月,周良洛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攻读法学学士,1986年7月毕业。毕业后,他仍在清华大学任职,担任中共清华大学党委学生部主任科员。1988年3月,他回到共青团系统,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1989年9月,他升任清华大学团委书记,还担任清华大学学生部副部长(后改称学生处副处长),直至1993年12月。

任职朝阳
1993年12月,周良洛离开清华大学,升任中共朝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0年1月,他改任朝阳区常务副区长。当上常务副区长仅仅半年,他就策划并举办了朝阳国际商务节,着重打造CBD概念。

担任中共朝阳区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周良洛开始受贿。他利用职权收受广告商的贿赂。妻子鲁小丹则在他任常务副区长之后注册了两家公司。2006年12月海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良洛再次被选为海淀区区长。海淀区政府宣布2003年为“环境建设年”,政府出资23亿元人民币,调动各界力量共计60亿元人民币建设“秀美山水园林海淀”,启动元大都西北土城遗址建设工程,建设昆玉河水景走廊等“五大现代水景”,还要建设多处广场和绿地。2005年海淀区推行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率先设立公共服务委员会,行使原属区卫生局和区文化委的职能,“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试点政府部门不再举办非行政性的事业单位。作为改革内容,海淀区22家医院与区卫生局脱钩,改隶公共服务委员会,由政府购买公共医疗服务。2005年底,周良洛入选人民网2005年度最受关注地方领导。接受采访时,周良洛表示打算沿昆玉河修建上下行各三车道的单行道,为方便北部新区交通可能会“钻山入地”采取下穿单位大院或者打通西山隧道的方式新建南北交通大道。周良洛任上海淀区新设了几家惠民医院。他还提出要改善农民工子弟学校条件、完成北四环等道路的绿化和灯光工程等。

周良洛担任海淀区长后,海淀区提出了“上风上水上海淀,融智融商融天下”的口号。周良洛落马后,民间将这句话改成“上风上水上海淀,人落马落周良洛”反讽。

2007年4月6日,中纪委将周良洛带走调查。当时周良洛因身体不适,正在海淀医院就医。4月10日,中共北京市纪委召集各区纪委书记开会,简要通报了周良洛涉嫌腐败一事。4月25日,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周良洛辞去区长一职。7月26日,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局决定开除周良洛的公职、党职,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12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另有媒体称,周良洛被查与刘志华无关,被查起于海淀区安宁庄村村民的行政诉讼案。后来新华网刊发的报道称,当时中共北京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周良洛受贿,随即展开调查,调查的突破口是王少一。当时办案人员发现一个曾与周良洛有过金钱往来的银行账户有异常,这个账户每天分五次、每次存入八万多人民币。根据当时的汇率,八万多人民币正好是一万美元,每日五次、每次一万美元正好是中国政府对个人兑换美元设置的上限。账户主人王少一并不经营海外生意,本无外汇往来,办案人员意识到王少一是关键线索。经王少一交代,纪检人员得到了周良洛涉嫌受贿的线索,这些钱确实与周良洛有关,这些钱来自泰跃房地产公司刘军。

后来的庭审上检方指控周良洛收受的贿款中,九成与房地产和土地审批有关。周良洛收受的贿金中,最大一笔来自北京泰跃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军。周良洛当上海淀区长之初,曾下令中止泰跃公司2002年立项的稻香湖北岸、北安河两项目。刘军为了保住工程,向曾在朝阳区建委任职、熟识周良洛的皇甫炳君赠送20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和400万元人民币家具钱,并让皇甫炳君担任泰跃公司副总经理,请他引见周良洛。之后,泰跃公司不仅得以继续开发这两个项目,还得以入股开发稻香湖景酒店项目。为此,刘军送给周良洛一笔钱,这笔钱转到了香港,兑换成美元后以王少一的名义存入了汇丰银行,约93万美元。2004年5月,泰跃公司财务出现问题,刘军希望从稻香湖项目中撤出资金。周良洛便以稻香湖“上风上水”、民营企业不宜参加开发稻香湖项目为由,使海淀区退回了刘军的2亿元资本金,还为泰跃公司支付了8%的投资回报(1600万元人民币)。2006年春节,刘军借拜年的名义,送给周良洛100万元人民币。

据北京市检方指控,周良洛受贿始于1998年,当时他在朝阳区担任中共区委宣传部长、副区长,收取贿赂利用职权帮助企业承揽广告业务。转往海淀区任职之后,他还继续收受广告公司的贿赂。1998年至2002年,周良洛分别收受了北京蓝色家园广告公司总经理陈硕、北京大正广告公司经理周京海总额99万元人民币和45万元人民币的贿赂。1998年至2006年,他收受北京波普广告艺术有限公司经理黄少梅的贿金总额为20万元人民币。3月28日,法庭宣判周良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鲁小丹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良洛未提出上诉;鲁小丹当庭未提出上诉,但后来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了周良洛的死缓判决,对鲁小丹维持原判。鲁小丹入狱后多次获得减刑,2010年8月20日获得减刑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5年;2011年获得减刑10个月;2013年获得减刑1年9个月;2017年获得减刑6个月。

2002年4月,周良洛出任海淀区代区长,同月王少一注册成立了北京博雅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王少一是周良洛的发小,而周良洛则向政界和商界介绍说王少一是他的表弟。博雅绿茵仅有四级园林施工资质,资质较低,通常无缘承揽重大项目。然而,周良洛担任区长期间,王少一的公司承揽了海淀公园、圆明园、博雅德园、稻香湖景酒店、元大都遗址公园等重要项目的部分标段,而且这些项目都没有公开的招标信息。这些项目都出自周良洛推动的“秀美山水,园林海淀”。《扬子晚报》发表评论,认为周良洛“主动交代”与“返还赃款”均不成立,应判死刑,法院量刑过轻。评论说,纪检人员调查王少一和鲁小丹才得到关于周良洛贪腐的线索,认定周良洛“主动交代”很勉强;搜查发现周良洛家中的钱有两千余万,超出了法院认定的受贿款,超出部分周良洛并未交代来源,与“主动交代”也不相符;评论怀疑周良洛挥霍了一些赃款,并未全数返还贿金。

参见

  • 星志国,前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因受贿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 许树迎,前北京市海淀区副区长,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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