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賢忠

黃賢忠,中國共產黨員,廣東省陸豐縣甲子鎮人,惠來中學畢業,1937年參加抗日投身中共惠來縣委,一度與組織中斷關係,1946年來台應聘於義民中學擔任教師,1949年受姚錦、黎明華推薦加入省工委中壢支部,1951年7月遭逮捕,黃賢忠與邱興生皆遭判死刑,1952年6月18日槍決於馬場町。

生平
黃賢忠,廣東省陸豐縣甲子鎮人,1937年考入惠來中學,適逢抗戰爆發,各地青年紛紛成立救國組織,11月黃賢忠投身中共惠來縣委,1939年畢業後協助郭堅發展組織,因家庭干涉一度與組織中斷關係,1946年來台應聘於義民中學擔任教師,1949年受姚錦、黎明華推薦恢復與中共的組織關係,加入省工委中壢支部,發展組織吸收邱興生,進而探查六和紡織內部機密,光明報事件爆發,全省大搜捕,黎明華因與基隆中學鍾浩東有往來而逃亡,1950年黃賢忠與宋屋國小教師楊環結縭

義民中學姚錦案
1945年姚錦來台進入新竹義民中學擔任教導主任並代理校長一職,黎明華進入義民中學後,向代理校長姚錦引薦張志忠、洪幼樵等人,黎明華在義民中學同鄉黃賢忠也被吸收加入省工委,黃賢忠介紹邱興生加入,姚錦吸收師院生范榮枝、劉鄹昱,以及徐代德與徐代錫,徐代錫在中壢鎮公所,將中壢地區的農工等社會統計資料提供給姚錦,另一名教師丁潔塵則受校長姚錦說服與丈夫樊志育提供自傳加入,1951年7月24遭調查局破獲,本案相關共有樊志育、丁潔塵、范榮枝、徐代德、邱興生、姚錦、徐代錫、黃賢忠、劉鄹昱、麥錦裳、楊環、邱慶麟等12人,其中邱興生、姚錦、徐代錫、黃賢忠四人遭判死刑,樊志育、丁潔塵、范榮枝、徐代德等判10年徒刑,劉鄹昱、麥錦裳(姚錦妻)、楊環(黃賢忠妻)各5年徒刑,邱慶麟無罪但遭到羈押26日。。

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無名英雄廣場上立有無名英雄紀念碑,為紀念來台灣在1950年代被處決的隱避戰線烈士而設立。黃賢忠的姓名銘刻於紀念碑上。

平反
2018年10月5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三字第1075300110B號函文,正式撤銷受難者林慶雲君等1270人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其中(41)安潔字第 1059 號,有關本案黃賢忠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有罪判決暨其刑及沒收之宣告正式撤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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