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庭栢(),字惟芳,號華平,山東濟南府新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山東鄉試第二名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四十八名進士。刑部觀政,謁選,授浙江山陰縣知縣,三年考績上等,二十四年丁父憂歸。二十七年己亥服阕,補河南光山知县。未幾,擢兵部职方司主事,二十九年改吏部主事,歷验封司郎中,三十四年七月调考功司,三十五年分校丁未科会试,擢取周朝瑞、袁化中等人,二月轉文选司郎中,七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奉差出使,三十七年六月被論劾,遂請告歸乡。
泰昌改元(1620年),起南京太常寺少卿,天啓二年(1622年)正月调北少卿,七月升太仆寺卿管京营少卿事,十一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天启三年闰十月卒于任,贈太子少保兵部右侍郎,五年二月賜祭葬。
家族
曾祖耿溫,乡耆;祖父耿錞,曾任霸州學正,封禮部主事;父耿鳴世,戊辰進士,曾任陝西布政司參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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