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忠士(),字元卿,一字葵之,號麗陽,直隸安慶府宿松縣籍,徽州府休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三甲五十九名進士。户部觀政,六月授江西樂平縣知縣,二十六年考選廣西道監察御史,本年巡视南城。万历三十一年巡视十庫,本年巡视北城,本年奉命巡按贵州,三十三年巡按浙江,三十五年巡按河南,三十八年还京,巡视皇城,本年巡视西城,掌河南道印。以劾潞王不法忤旨,三十九年出爲福建福宁道左參政,四十三年升按察使,四十三年二月加升陕西右布政使,分守神木道。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七月,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抚延绥。四十六年卒於任。泰昌間,追贈兵部右侍郎,賜祭葬。
著作
有《西征记》、《旭山集》。
《少林寺志》有金忠士《游少林寺记》。
家族
曾祖父巖鎮公金富;祖父积涌公金益;父親金坤,字文載,别号容斋,生员,贈知縣,加贈廣西道監察御史。母汪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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