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復(),初名潘玄心,字徵復,號見所,浙江烏程匯沮村(今湖州吳興環渚街道常溪村)人,祖籍江南西道婺源(今江西),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三十二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一百八十三名,登三甲第一百六十名進士。礼部观政。授溧阳知县,以母憂歸,起補東明知县,二十三年丁父憂。久之,補永清县,未幾,移武清县,凡二年,入为刑部主事,尋改工部,分司通州,升都水司员外郎,管通惠二河,三十三年京察去職。崇祯元年卒,享年七十八。
家族
曾祖潘孝,累贈刑部右侍郎資政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祖父潘夔,贈監察御史、累贈刑部右侍郎資政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父潘季馴,原任資政大夫太子少保刑部尚書。母施氏(封夫人)。具庆下。兄冠生、景生、京陽(监生)、弁陽(监生)、震陽、苕陽(监生)、宜陽(监生)、瑞陽(监生)、朝陽。弟鍾陽、龍翰(监生)、華陽、岳陽、文陽(监生)、玄授、玄孺,俱庠生;桂陽。
長子潘振,次子潘湛,應天府通判。
註釋
参考文献
*朱國禎《工部员外見所潘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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