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文選(),字巽之,號疊陽,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八十八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四十八名,登三甲第七十七名。大理寺观政,授湖廣江夏縣知縣。十九年(1591年)擢南京户科给事中,在諫垣十一月,上疏達十三次,其請建國儲疏尤激切。二十一年會推鄒元標府丞久不下,疏力請,上怒其結黨營私,市恩外謫,贬浙江按察司知事。居家期間,颜氏曾为唐骆宾王《骆丞集》作注。卒後贈光禄少卿。
萬曆四十年(1612年)正月十五元宵夜,颜文选家有酬神赛戏,有泾县童生张载通在看戏后被毆傷致死,傳聞是颜家的家丁所為。宁国府学的眾多童生听闻张氏被殴致死,群情激憤,帶頭包围颜宅,又有无赖跟進颜家劫掠財物。事後提学御史熊廷弼将此案呈报,主张将闹事的童生禁考,不许获得生员的资格。万历皇帝同意。
家族
曾祖顏敔;祖父顏註;父顏棠。母孟氏。慈侍下。兄文英、文宠,俱庠生。。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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