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瓚(),字孝通,號定菴,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順天鄉試第三名舉人。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六十七名,二甲第八名進士。兵部观政,任南京刑部江西司主事。十七年进本部郎中,二十年出爲江西佥事,分巡南昌兵备道,兩年後告病乞歸。家居十八年,萬曆四十年(1612年)荐补广东佥事,次年方入境即病卒,年五十六。
著作
有《定庵尚书大义》、《节演世范敷言》、《近事丛残》、《静晖堂集》等。好作散曲,然多托他人之名以行,故曲名不盛。所作今见《太霞新奏》等散曲选中。
家族
曾祖父沈漢,戶科左給事中贈太常寺少卿;祖父沈嘉謀,曾任上林苑監署丞;父沈侃,國子生封奉直大夫吏部考功司員外郎。母卜氏(封宜人)慈侍下。兄沈璟,甲戌進士,行人司正、前吏部考功司员外郎;弟沈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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