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實(),字伯華,號文岩,直隸真定府高邑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五十六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九名進士。户部觀政,授陕西朝邑縣知縣,十三年充本省乡试同考官,十七年行取選授廣西道監察御史。次年念父老,移疾歸。二十年復補河南道,巡按遼東。御史王麟趾因參劾湖廣巡撫秦燿,謫徐溝縣丞。郭實也彈劾秦燿,其終於罷官。卸任後,秦燿被查出貪污贖銀上萬,被衡州同知沈鈇檢舉,下吏戍邊。
此後,郭實因論朝鮮事被贬為山西懷仁縣典史。二十一年升户部捡校,二十二年擢刑部主事,尋改吏部,任命未下,被免官削籍。家居十五年,萬曆三十七年己酉(1609年)起為南京刑部主事,三十九年晋尚寶司少卿,四十年升大理寺右寺丞。比推左僉都御史,不报。時出使晉藩,過里,遂稱病,尚書屡趣,終不應。自是闭门谢客曰:惟治田課圃,或集子姓輩説禮稱诗,融融然樂也。与同邑趙南星結姻好,東林黨禍起,為南星株连者半海内,實以醇謹用晦,獨不與,時比之申屠蟠云。卒後寧晉孫昌齡为其作墓志铭。《明史》有傳。
家族
曾祖父郭經,曾任壽官;祖父郭淳,曾任辉县知縣;父親郭九疇,曾任鄢陵縣主簿。嫡母申氏;生母李氏。具庆下。弟宽、完、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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