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所學(),字正甫,號志寰,晚號松石,湖廣承天府沔陽州景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湖廣鄉試第六十名舉人,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名,未殿試,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二甲第三十八名進士。禮部觀政,授刑部主事,丁母憂歸里。十五年(1587年)起為工部虞衡司主事,十六年(1588年)任雲南鄉試副考官,十七年(1589年)改戶部主事,榷稅杭州,十九年(1591年)丁父憂歸里。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起復原職,同年升戶部員外郎,二十三年(1595年)升郎中,同年出為徽州府知府,二十六年(1598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二十九年(1601年)二月升山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分巡冀北,三十三年(1605年)十月升福建按察使,三十四年(1606年)十一月升福建右布政使,上疏乞休不允,三十五年(1607年)到任,三十八年(1610年)正月被福建巡撫陳子貞論劾,以才力不及調陝西右布政使,未赴任,上疏乞休,三十九年(1611年)准致仕。四十年(1612年)七月起為福建右布政使,四十二年(1614年)到任,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升浙江左布政使,上疏乞休不允,四十四年(1616年)到任,同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四十七年(1619年)九月升南京戶部右侍郎兼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天啟元年(1621年)二月引疾乞休。三年(1623年)三月起為戶部左侍郎,五年(1625年)三月引疾致仕歸里。崇禎十三年(1640年)卒,享年八十二歲,遺命勿請祭葬。著有《松石園》、《鴻濛館》諸集。
家族
曾祖陳寬;祖父陳守廉,贈浙江左布政使;父陳篆,恩例冠帶。母戴氏。具慶下。兄陳所著、陳所選、陳所前,弟陳所謨、陳所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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