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光(),男,中国辽宁省西丰县人,黑龙江省“乔四”犯罪集团的成员,人称“一号杀手”。
生平
1990年“乔四”犯罪集团覆灭后的1990年12月,李正光因涉嫌伤害被黑龙江警方通缉。后,李在北京另起炉灶,以“黑吃黑”闻名于京城。他与郑相浩为首的朝鲜族恶势力群体勾结,为控制北京市朝阳区朝鲜族人经营的餐馆和娱乐场所,犯下种种罪行。李正光黑社会团伙被控犯下13起罪案。2001年1月被北京警方抓获,公安部门对其作案手段、反侦察意识等感到吃惊。
2001年11月1日,李正光、郑相浩、陈洪光、朱庆华四人做为团伙主犯,数罪并罚,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2年5月10日,李正光四人被北京二院处决。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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