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大猷(),字定甫,號星湖,直隸廣平府邯鄲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七年順天府鄉試第三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六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進士。户部觀政,本年授济南府推官,十三年升吏部主事,十五年升员外郎,十六年养病。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考察,降职为两淮盐运司判官,二十二年升汝宁府通判,二十五年补青州府通判,二十六年升户部主事,二十七年升郎中,大同管粮,三十一年升辽东副使,三十二年改山西口北道,三十三年升右参政兼佥事,三十五年七月升山西按察使,照旧管事,三十六年回籍,三十八年考察。
家族
曾祖郝宗,曾任義官;祖父郝津;父郝鮤,曾任壽官,封推官。母馬氏。重慶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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