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定

吳定(),字子得,號止菴,别號鳥如子,河南彰德府安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河南鄉試第二名,萬曆二年(1574年)登甲戌科會試第一百十六名,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六名。授直隶大名府南樂縣知縣,八年六月选授江西道试监察御史,十年巡按甘肃,十一年巡按山东,十三年闰九月提督北直隶学政,十五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十六年四月进左寺丞,十月升右少卿,十七年六月升左少卿,十二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弹劾总兵沐昌祚,二十年十月以征剿云南丁改等十寨功,加升右副都御史,以抵御缅甸入寇,十一月升大理寺卿,二十一年七月請告。二十六年四月起复大理寺少卿,十二月因疏救太常寺少卿傅好礼,二人同降三级,调边方,再罢为民。

家族
曾祖父吳盛;祖父吳斌;父吳海。母冀氏。慈侍下。弟安、宁、宥、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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