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同春(),字伯與,號中懷、中匯、中淮,河南汝寧府光州固始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河南鄉試第五十三名,會試第二十六名,萬曆二年(1574年)登甲戌科進士第二甲第十九名。授广德州知州,擢刑部员外郎,九年十一月往陕西恤刑,升山西太原府知府,十五年二月升山东提学副使,十八年正月升山东布政司左参政,管理漕运事务,十一月调任山西雁平道右参政,十九年十月以平五台山矿盗张守清等功,加按察使銜。父亲去世归乡。
家族
曾祖父吳廣義;祖父吳純;父吳梅。母聞氏。具庆下。弟同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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